【“十五五”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有哪些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中央金融办王江回应】财联社11月5日电,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专门就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重要部署。如何理解这一部署的重大意义?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有哪些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新华社记者采访了中央金融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江。问:“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有哪些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答:规划建议就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作出新部署,金融系统要按照全会部署,扎实推进金融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一是持续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和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参与和推进全球金融治理改革。二是深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力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金融供给质量,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金融体系,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三是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着力提升资本市场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主动适应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成长需求,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加强上市公司从准入到退出全链条监管,加快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四是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上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加快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五是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高上海金融市场价格影响力,支持上海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治保障,发挥好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作用。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化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功能。六是全面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全面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强化央地监管协同,切实提高监管前瞻性、持续性、协同性、有效性。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加强金融稳定性基金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监管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七是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推动完成金融法立法,充分发挥金融法立法导向和牵引作用,统筹推进其他主要金融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