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书看到一个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
男方向自己的父母借钱 100w(有借条)贷款购买了一套价值 300w 的房子。然后结婚和一个女方共同还贷。
现在房子下跌了,跌倒了 150w ,好然后男女离婚。由于房子还有 200w 的债务(前两年基本还的都是利息),
虽然房子已经资不抵债了,但是这个 200w 属于是共同债务,因此女方需要共同还款。然后她们诉讼离婚,
结果就是女方需要每个月支付男方父母大概 2000 左右的一个欠款,这个算是这个 200w 里面的共同债务。
这种方法就避免了房贷下跌带来的风险。
当然了如果这套房子是全款购买的,那么就父母出资全款买,然后和父母签订租赁合同,离婚的时候让对方付清
这几年所有的房租。
当然这种做法也不限于男方,女方同样可以和自己的父母这样操作,然后让男方拿钱。
总结一下:谁有钱谁获利,没钱的一方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