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快报 10月31日 18:52
中基协发布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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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使用,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开发主动管理型基金时规范选取和使用。

10月31日,中基协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操作细则》提出,协会建立和维护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一类库和二类库。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入库与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使用适度分离。其中,一类库纳入市场表征性强、认可度高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鼓励基金管理人在开发主动管理型基金时规范选取和使用。基金管理人拟使用二类库内的股票指数表征权益资产的,应当在产品注册时说明选择二类库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考量;拟使用基准库外的股票指数的,除说明相关考量外,还需说明相关指数是否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第六条和本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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