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捐赠救灾物资在广西被收取通行费的事件引发关注。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李颖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此作出回应。她指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可免交通行费。为进一步落实此规定,交通运输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跨省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试行)》。对于此次事件,初步了解是由于接收单位未能充分解释法规,导致运输方产生误解。交通运输部表示,将进一步优化相关规程,加强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确保救灾车辆免费通行得到有效保障。
🚗 救灾物资通行费争议:近期有报道称捐赠送往广西的救灾物资被收取通行费,引发公众关注。交通运输部对此事件进行了说明和回应。
📜 免通行费政策依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李颖明确指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此政策旨在支持保障抢险救灾任务的高效顺畅执行。
🤝 优化服务保障措施:为落实免通行费政策,交通运输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跨省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试行)》。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与应急管理部进一步优化完善该规程,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 事件原因分析:初步了解,此次事件中捐赠物资运输车辆被收取通行费,是由于接收单位未能向当事人清晰解释法规规定,导致产生误解。交通运输部强调将督促指导各地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相关人员培训。
人民财讯10月29日电,交通运输部10月29日举行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此前捐赠送往广西的救灾物资被收取通行费,能否请交通运输部介绍下现行的免通行费政策对此类事件是怎样规定的?”对此,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李颖表示,为支持保障抢险救灾任务高效顺畅执行,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为落实《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要求,便利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快捷通行,2022年4月,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跨省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试行)》。经初步了解,刚才提到的网上报道所提车辆为捐赠物资运输车辆,由于接收单位未能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法规规定,产生了一定误解。李颖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应急管理部进一步优化完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督促指导各地有关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相关人员培训,依法依规、高效快捷做好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