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10月23日 23:03
充电站超时占位费纠纷,法院判决车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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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一中院审结了一起关于新能源充电站超时占位费的典型案例。顾女士因充电结束后未及时挪车,被收取了94分钟、高达438.4元的超时占用费。她认为车企未充分提示且收费不合理,提起诉讼。一审法院驳回了顾女士的诉求,认为车企已通过多种渠道告知超时占用费信息且收费合理。顾女士上诉至上海一中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车企已充分告知用户超时占用费的产生和计费标准,且设置该费用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充电站利用率和用户体验,并提供了优惠措施。最终,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超时占用费条款有效且收费合理。

🔌 **充电超时占位费的争议焦点**:本案核心在于顾女士认为充电站未充分告知超时占位费条款,且收费不合理,而车企则主张已通过官网、车机、APP等多种方式充分告知。法院最终认定,在用户接受充电服务前,车企已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因此超时占位费条款成立并生效。

⚖️ **法院判决的逻辑与依据**:上海一中院认为,车企设置超时占位费的目的在于促进车主及时挪车,提高充电站利用率和用户体验。通过官网、车机大屏幕、手机APP及小程序等多种渠道告知,以及在充电站空闲车位大于50%时不收取费用、首次超时免除等措施,均证明了车企的合理意图和实践。法院也指出,在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惩罚性违约金(超时占位费)并无不当。

💡 **提升充电站效率的措施**:该案例凸显了通过经济手段(如超时占位费)来管理充电资源的重要性。车企通过对用户进行明确提示,并辅以灵活的收费策略(如部分情况免除费用),旨在引导用户养成及时挪车的习惯,从而提升整个充电站的周转效率,保障更多用户的充电需求,优化整体用户体验。

快科技10月23日消息,据报道,为照顾其它车主的充电体验,不少充电站都设置有充电超时占位费用,但这样的占位费到底合理吗?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顾女士去年10月份在某酒店的超级充电站为车辆充电,充电结束后,顾女士未及时挪车,导致充电车辆产生超时占位费。

事后,顾女士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自动扣款546.85元,其中充电费108.45元,剩余438.4元是超时占用费,超时占位时长为94分钟。

顾女士认为,投建该超充站的车企,没有显著提示车位存在超时占用费,充电结束后也没有用有效方式提示挪车,因此收取的超时占位费不合理,要求退还。

顾女士与车企方协商无果后,将该车企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超时占用费438.4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新能源车企在充电站的现场告示、车载地图弹窗以及官网中已告知超时占用费,且收费定价不存在过高情形,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故一审法院驳回顾女士的诉讼请求。

顾女士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该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案涉超时占用费条款是否成立并生效,超时占用费的性质和超时占用费标准是否合理。

某新能源车企已通过官网、车机大屏幕、手机APP以及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对超时占用费的产生和计费标准向接受其充电服务的用户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告知。

并且,该新能源车企对于充电站空闲充电车位数量大于50%时不收取超时占用费,对用户的首次超时占用费亦会予以免除,这些措施均可以证明某新能源车企设置超时占用费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车主及时挪车,提高充电站的利用率和用户体验。

在充分告知、提示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惩罚性违约金,并无不当。最终,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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