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曾发布一则关于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求意见稿,拟在118平方公里范围内对27个村(社区)征收房产税,引发公众关注。该方案规定了具体的税收标准,例如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房产税按房产余值1.2%或租金12%计征。消息发酵后,登封市政府于次日晚间删除了该征求意见稿。登封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解释称,此举并非新增税种,而是唐庄镇由乡改镇后,依据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征收条件。该条例明确了征收范围和部分免征情况,目前全国范围内仅部分城市试点非经营性住房征收房产税。
🏠 **拟征房产税引发关注**:河南省登封市唐庄镇发布了关于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求意见稿,计划在118平方公里范围内对27个村(社区)实施,该举动迅速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尤其“房产税”的字眼触动了市场的敏感神经。
📜 **依据旧条例与镇改乡背景**:登封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解释,此次征收并非新增税种,而是基于198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由于唐庄镇从乡升格为镇,符合该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因此启动了相关方案的征求意见程序。
⚖️ **税收标准与征收范围**:征求意见稿中详细列出了税收征收标准,包括土地等级按三级地段,每平方米年应缴纳税额3元,以及房产税按房产余值1.2%或租金12%计征。该条例明确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是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但同时也列出了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等免税情况。
📉 **撤回与试点现状**:在消息发酵并引起争议后,登封市政府迅速将征求意见稿删除。目前,全国范围内仅有上海、重庆等少数城市在试点征收非经营性住房的房产税,这表明房产税的推广和实施仍需审慎推进。
中国河南省登封市拟对下辖的一个镇征收房产税,引起争议后将征求意见稿删除。
据登封市人民政府网站,登封市星期二(10月21日)发布《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唐庄镇征收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显示,拟对东至玉台、西至郭庄、南至张村陈村、北至塔水磨的唐庄镇全域11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27个村(社区),征收房产税。
对于征收标准,意见稿显示,唐庄镇的土地等级按三级地段,每平方米年应缴纳税额为3元(人民币,约0.55新元),房产税按房产余值1.2%或租金12%计征。
“房产税”三个字触发市场敏感神经,消息发酵后,星期三(10月22日)晚,征求意见稿被删除。
据澎湃新闻报道,登封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星期三告诉记者,这并非新的税种,而是因为唐庄镇由乡改镇,符合征收房产税的要求,依据的是198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条例》显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条例》明确了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全中国仅上海、重庆等部分城市试点非经营性住房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