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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非自动驾驶 驾驶员警惕勿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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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襄阳交警查处了一起因误解智能驾驶功能而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名驾驶员白某在驾驶新车时,因错误地认为智能驾驶系统等同于自动驾驶,多次在行车过程中双手离开方向盘,甚至做出进食、饮水、抛物等危险动作,并将视频上传网络。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认定其行为妨碍安全行车,已构成交通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此事件提醒广大驾驶员,智能驾驶并非自动驾驶,车辆操作的主体责任仍在于驾驶员,切勿过度依赖技术而放松警惕,以免引发安全隐患。

🚗 智能驾驶≠自动驾驶:文章强调,目前普及的“智能驾驶”技术,通常指高级辅助驾驶系统,但它并不等同于完全自动驾驶。车辆在任何情况下,其操作的主体责任依然在于驾驶员本人,切不可完全依赖系统。

⚠️ 危险行为与法律后果:涉事驾驶员白某因误解智能驾驶功能,在行车过程中出现双手离开方向盘、进食、饮水、向车外抛物等严重妨碍安全行车的危险行为,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炫耀。这种行为已构成交通违法。

⚖️ 处罚依据与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白某因驾驶过程中存在妨碍安全行车的情形,已被襄阳交警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旨在警示和规范驾驶行为。

💡 安全警示与普及:此事件的查处,旨在提升公众对智能驾驶功能的正确认知,强调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和安全责任,避免因误解技术而引发潜在的安全风险。

2025-10-21 08:20:37  作者:狼叫兽

2025年10月21日,随着汽车智能化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新车型搭载了高级辅助驾驶系统,常被称为“智能驾驶”。然而,智能驾驶并不等同于自动驾驶,车辆操作的主体责任仍在于驾驶员。在使用相关功能时,若脱离规范要求,极易引发安全风险。

近期,湖北襄阳交警接到举报,称有一名驾驶员多次在视频平台上发布行车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视频,画面显示其双手离开方向盘,期间还出现进食、饮用饮料以及向车窗外抛掷物品等危险举动。接到线索后,当地交警立即介入调查。

经核实,涉事驾驶员白某 recently购置了一辆配备智能驾驶功能的新车,因对系统能力存在误解,误认为可完全依赖技术实现无人驾驶,因而频繁在驾驶过程中放松警惕,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以示炫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白某的行为属于驾驶过程中存在妨碍安全行车的情形,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目前,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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