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在线新闻中心 10月21日 14:54
驾驶员误信智能驾驶,危险行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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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襄阳一名驾驶员因在网络平台发布双手脱离方向盘、进食、抛物等危险驾驶视频被查获。该驾驶员白某误认为新车“智能驾驶”功能可实现完全脱手,并以此博取关注。经查,白某因对辅助驾驶系统能力存在误解,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交警部门强调,目前市面车辆均为二级驾驶自动化水平,驾驶员需始终保持注意力和控制权,切勿过度依赖辅助驾驶功能,其行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 驾驶员白某因发布危险驾驶视频被查处,其行为包括在驾驶过程中双手离开方向盘、进食以及向车外抛掷物品,这些都是严重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

💡 白某对车辆的“智能驾驶”功能存在严重误解,错误地认为该功能可以实现完全脱手驾驶,并上传相关视频以博取网络关注,反映出对辅助驾驶系统能力理解的偏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白某因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对其危险行为的法律制裁。

⚠️ 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市面上所有车辆均处于二级驾驶自动化水平,驾驶员必须始终保持对车辆的控制和足够的注意力,切勿过度相信或依赖辅助驾驶系统,以免发生危险。

2025-10-21 09:20:46  作者:狼叫兽

10月21日,湖北襄阳公安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名驾驶员在多个网络平台频繁发布驾车过程中双手离开方向盘的视频,期间还出现进食、饮用饮料以及向车外抛掷物品等危险行为。接报后,交警迅速展开调查,依法查获涉事驾驶人白某。

经查,白某称自己近期购置了新车,认为车辆配备的“智能驾驶”功能足够先进,可实现完全脱手驾驶,因此多次录制相关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以博取关注。他坦言,对车辆辅助驾驶系统的实际能力存在误解,误以为开启功能后即可完全依赖系统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依法应予处罚。最终,白某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市面上所有在售车辆均处于二级驾驶自动化水平,即驾驶任务由驾驶员与智能系统协同完成,驾驶员必须始终保持对车辆的控制和足够的注意力。部分驾驶人对辅助驾驶功能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启用系统后从事使用手机、睡觉、进食、化妆等与驾驶无关的行为,甚至寄望于发生问题时将责任归咎于车辆技术。此类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公共秩序与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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