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大连一网友发现一辆非法改装前后爆闪灯的皮卡在道路上行驶,刺眼闪烁的灯光严重影响了其他驾驶员的视线,构成安全隐患。该网友发布视频后,大连公安迅速介入调查,于10月17日找到涉事车辆和车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车主处以400元罚款,并责令其在30日内将车辆恢复原状。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或加装灯具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为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自身权益,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非法改装车辆。
🚨 辽宁大连一辆皮卡车因非法改装前后爆闪灯被网友举报,其刺眼闪烁的灯光对其他驾驶员构成严重的视觉干扰和安全隐患。
👮 大连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行动,于10月17日查找到涉事车辆和车主,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对车主处以400元罚款,并责令其在30日内恢复车辆原状。
⚠️ 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擅自加装灯具等改变车辆外形的,将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警告或罚款。
📢 警方提醒所有车主和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切勿进行任何非法改装,以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快科技10月18日消息,又见非法改装的爆闪灯,好消息是,当事车主很快就被警方找上门。
近日在辽宁大连,网友偶遇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皮卡,这辆车前后均加装爆闪灯,灯光十分刺眼,且不停闪烁,对前后车驾驶员驾驶构成隐患。
发布视频的网友称,爆闪灯特别刺眼,自己在后面跟车几乎看不清路,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查一下。
针对该情况,大连公安发布了最新通报,称在17日,交警找到该车辆,对该车主处以罚款400元,责令其在30日内将车辆恢复原状。
爆闪灯强光闪烁会严重干扰其他驾驶员视线,增加交通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
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亦有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如加装灯具)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醒:所有车主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