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胖东来一名工作12年的老员工因未及时接待顾客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网络热议。该员工在顾客挑选商品时整理货物,未第一时间上前服务,被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认定为违纪。尽管员工已在该公司工作多年,但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为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员工已知晓,驳回了其赔偿请求。此事也引发了关于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性、告知义务以及“严重”违纪认定标准的讨论,法院的判决支持了用人单位在合法前提下的管理自主权。
✅ **胖东来老员工被解雇事件:** 一名在胖东来工作超过12年的老员工,因在顾客挑选商品时未及时上前接待,被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企业管理方式和员工权益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 **法院判决与合法性审查:** 涉事员工提起诉讼后,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为胖东来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员工刘霞(化名)曾接受培训并签字确认,因此驳回了其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强调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性、明确告知及员工知晓的重要性。
❓ **“严重违纪”的认定与管理自主权:** 此案的核心在于对“严重违纪”的界定以及企业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的管理自主权。律师指出,关键在于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明确告知员工,以及员工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法院的判决实质上支持了在程序和内容合法的条件下,用人单位的管理自主权。
快科技10月15日消息,今日,一则#胖东来12年老员工未及时迎客被开除#的话题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开除有点过了,也有人表示支持:“可以开除,按照法律法规赔偿离职工资就可以”。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因“未按照规定首先接待顾客”,被公司认定为严重违纪并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随后提起诉讼。
据报道,法院审理查明,公司提供的视频显示,当一名顾客正在挑选内衣裤商品时,员工刘霞(化名)手持POS机整理货物,并未第一时间上前接待。
而胖东来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在顾客有需求时,未及时放下手中的工作上前接待顾客”属于服务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可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判决书显示,刘霞自2009年3月起入职胖东来关联公司,至被解雇时已工作超过12年。
一审及二审法院均认为,百货服饰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合法,且刘霞曾参加该规章制度的培训并签字确认,驳回了其赔偿请求。
针对此事,有律师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且已明确告知劳动者,以及劳动者的行为是否达到了制度中规定的“严重”程度。
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支持了用人单位在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前提下的管理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