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10月07日 11:25
智障青年医院受伤案:监控缺失与“老熊”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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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何军在民营医院精神科住院期间突发脾脏破裂,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家属质疑其遭殴打,但因何军智障无法清晰指控。院方说法不一,事发当日监控视频缺失,医院称系存储空间不足被覆盖。警方曾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后经复核才立案。案件侦办陷入困境,关键在于何军无法明确指控施暴者,且监控缺失,医院方面否认有人为因素,但家属怀疑视频被删除。近期,家属打听到一名关键证人“老熊”的身份,为案件带来一丝转机。

🏥 **医院里的离奇受伤事件:** 26岁的何军在民营医院精神科住院期间,突发脾脏破裂,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残八级。家属怀疑其遭受殴打,但由于何军先天智障,无法清晰指控施暴者,导致案件侦办陷入僵局。

📹 **关键证据缺失的疑云:** 事发当天的医院监控视频成为关键证据,然而该视频却离奇失踪。医院方面给出了“存储空间不足被覆盖”的说法,但家属强烈怀疑视频被人为删除,以掩盖真相。警方在尝试恢复视频时也面临困难,硬盘中未发现2024年的视频,不排除被调换的可能。

⚖️ **漫长而曲折的立案过程:** 起初,警方以“没有犯罪事实”为不予立案的理由。在家属和律师的持续努力下,经过刑事复议和复核,案件才最终于2024年12月得以立案。然而,立案半年后,案件因何军无法正常表达而“搁浅”,警方表示难以找到突破口。

🕵️ **“老熊”身份的浮现与案件转机:** 在案件一度陷入停滞之时,家属通过多方打听,成功获取了医院一名被指控为打人者的关键证人“老熊”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这为案件的侦办带来了新的希望和可能的转机。

🤝 **民事和解与刑事责任的博弈:**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家属与医院达成了一份15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但此举引发了律师和部分家属的担忧,他们认为这可能影响到刑事责任的追究。警方表示民事赔偿与刑事案件侦办无关,将继续追查真相。

2025-10-07 11:00:00

2025年6月的一天,湖南衡阳,何军在家中展示肚子上的手术疤痕。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摄

何军把头埋在胸前,一言不发。父母先后扳他的头,想让他面对来访者,但没成功。一个小时后,不经意间,何军忽然撩起上衣,向众人展示他肚子上那条15厘米长的手术疤痕。

一年前,在县城一家民营医院的精神科住院时,受不明“外力”作用,26岁的何军脾脏破裂,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残八级。根据法律规定,何军如果是被人打伤,此案将构成刑事案件,打人者须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由于先天智障,何军说不清楚谁打了他。据家属介绍,院方先后给出三种说法——“摔伤”说、“感冒”说和“自己打自己”说。家属均不认可。

作为关键证据,医院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缺失。院方向何军的律师表示,事后查看了监控,并没有发现异常,因此没有保存。律师不认可此说法,他们怀疑院方在事发后将何军被打的视频人为删除。报案后,家属曾问办案民警是否尝试过恢复监控视频,民警未予正面回应。

起初,警方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律师先后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县公安局最终于2024年12月立案。

然而半年过去,案件未能告破。近日,家属到县公安局了解案情进展。按办案民警的说法,他们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何军无法正常表达、指控谁打了他。此案因此“搁浅”。家属再次提出恢复监控视频,警方尝试后发现,从医院提取的硬盘中没有任何2024年的视频,不排除硬盘在案发后被调换了。

对于家属指称的打人者 “老熊”,办案民警最初的说法是:经他们调查,事发医院没有这个人。

然而,在去县公安局后第四天,家属从事发医院打听到了“老熊”,并拿到其联系方式,一度“搁浅”的案子出现转机……

打伤?摔伤?

2024年6月28日晚上八九点钟,何逢标接到衡东民康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民康医院”)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

“他说你儿子摔伤了,在衡东人民医院,马上要抢救了,让我找个车子去。”何逢标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我说这个时候哪有车子?”

63岁的何逢标是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石滩乡江滨村一位农民。江滨村地处衡东县西南角,距县城三十多公里。何逢标一家五口人,只有他一人有劳动能力。他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均有智力残疾,母亲患有老年痴呆,全家主要靠低保维持生活。

何军是何逢标的二儿子,今年27岁,先天智障,2017年被评定为智力残疾二级,属重度残疾。

事发两个多月前,何军到民康医院精神科住院。按何逢标的说法,儿子是被民康医院一个姓熊的人上门接走的(详见南方周末报道《“备了案”的病人:一个智障青年脾脏破裂之前》)。

民康医院是地处县城的一所综合性民营医院,其精神科病房位于主楼地下一层,实行封闭式管理。用何逢标的话说,何军住院后,“衣服一换,(家人)就看不到了”。

据何军出事后的民康医院住院病历,那天下午5点半左右,该院医生发现何军“突然出现全身出汗,肤色苍白,脉搏细速”,民康医院随后把何军转到“上级医院”衡东县人民医院救治。

据何军在衡东县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所记载,代述病史的民康医院工作人员,仅称当天发现何军“血压偏低”“表情痛苦不适”,但否认其有“外伤史”。 

按何逢标的说法,接到何军受伤的消息后,他打电话问一位在某镇党委担任过领导的“老表”,“他说你是(把一)个好人交给他的,你今天晚上不要去”。

何逢标听从了“老表”的建议,当晚没去人民医院。

2025年6月12日上午,民康医院办公室主任丁女士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当时让何逢标去人民医院,是因为何军要做手术,需要家属签字。由于何逢标不去,他们没办法,只好报了警,在医生和民警见证下,由民康医院代签字,人民医院才做的手术。

按丁主任的说法,医生之所以发现何军出状况,是因为注意到何军那天吃饭少了,就给他做了检查,结果有点异常,就转到衡东县人民医院了。“医生还是比较负责的。”丁主任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据手术记录,何军脾脏隔面有两道分别长3厘米和4厘米的裂口,伴活动性出血,医生决定行脾切除术。手术中,医生从何军腹腔内吸出了1500毫升血液。

事发近一年后,南方周末记者找到为何军做手术的衡东县人民医院二外科主任廖旭辉,廖承认去年抢救过一个智障病人,但具体情况记不起来了。

据何逢标回忆,那天晚上凌晨一点钟(注:病历显示何军的手术此时已做完),民康医院一行四人来到他家,责问他为什么不去医院。“我说我请示过镇上了,我不去可以。”

不过次日上午,何逢标还是去了人民医院。按他的说法,何军当时在重症监护室,医生不允许讲话,他看了一眼儿子,又回了家。

何逢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两天后,民康医院一位“女医生”突然来到他家,“她告诉我,你莫说是打伤的咯,(说)是摔伤的咯。我和你还是亲戚。你要说是摔伤的,医药费给你报销;你要说是打伤的,医药费你自己负责。”何逢标说,“她讲这个话,我就知道是打伤的了。”

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十多天后,何军转到民康医院康复治疗。何逢标说,为了给何军补身体,院长特别照顾,让人每天早晨给他做一个蛋汤。

按何逢标的说法,转到民康医院后,何军才说出自己被人打了,但没说谁打的他。

“他自己打自己”

何军的舅舅尹仁鹏多年来一直在广东东莞打工,按他的说法,何军受伤几天后,姐夫何逢标打电话跟他说了此事,他当即建议报警。

2024年7月13日,在一位亲戚陪同下,何逢标到衡东县公安局洣水派出所报案。当天,派出所两名民警和他们一起去了民康医院。那位亲戚近日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院方当着民警的面说,何军是“感冒了”。“我说感冒要开刀吗?”

按何逢标的说法,自己报案后,民康医院很不高兴,多次催何军出院,他和亲戚都不同意。拆线后,何军从楼上病房转到了位于地下一层的精神科病房。

为了帮外甥维权,尹仁鹏出面请了律师。2024年8月5日,两位代理律师来到民康医院,就何军受伤一事与院方交涉。其中一位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到医院后,他们表示要找负责人,工作人员就把他们带到一个房间,由一个中年男子接待。据律师提供的交涉录音,中年男子对律师称何军“自己打自己”。

“他打人,有时候自己打自己,这次就是因为他自己打自己打伤的。”中年男子对律师说,“他怎么个打法呢?好像是用拳头往这里打。”律师记得,中年男子用手做了一个击打肚子的动作。

“他自己打自己应该也不会打那么凶吧?”律师问。

“真的打咧,这边好多(精神病)人都是自己打自己,他们(指精神科医护人员)有时候就用绳子把他们捆起来。”中年男子说。

在被问及身份时,中年男子告诉律师,自己是医院的房东。随后,他给医院办公室丁主任打了个电话,让其接待律师。

律师后来才知道,接待他们的中年男子,是民康医院的“老板”林政文。

律师随后找到丁主任,丁主任说,何军住院后,家属从没来看过他,由于家属关心不够,何军“经常性地把自己撞、自己捶”。

丁主任还说,事发后,院方查看了监控,只看到何军有时自己打自己,没查到具体什么原因导致他受伤。她断然否认何军被人殴打的可能性,因为精神科病房内“24小时有护工、医生和护士”。

丁主任说,警方来调取监控时,由于硬盘的存储空间不够,导致事发当天的数据“被覆盖了”。

律师表示怀疑,认为如果医院没有人对何军造成伤害,应该保存好监控视频,否则会跟家属说不清楚。

丁主任称:“因为我们查看了监控,监控显示没有问题,所以我们就没保存,如果监控显示有问题,我们肯定会保留。”

律师还对丁主任提到民康医院“女医生”以不报销医药费威胁何逢标一事。丁主任表示,这可能是何逢标“理解上的错误”——“我相信我们医护人员不会这么说。去他家里的医生我可以叫过来,应该不会这么说。”

丁主任并没有把那位“女医生”叫过来。后来,何逢标看了律师提供的丁主任的照片,认出去他家的那位“女医生”,就是丁主任。

在与丁主任的那次沟通中,律师提出,院方在何军受伤一事上至少负有看护不力的民事责任。他暗示,如果赔偿到位,家属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丁主任表示其做不了主。2025年6月12日上午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丁主任重申了监控“被覆盖”的说法,但没提何军“自己打自己”。她还称,公安已经把监控的全部硬盘都拿走了。“我们也希望公安还原一个真相。”

丁主任后来在电话里向南方周末记者承认,她事后去过何逢标家,但否认以不报销医药费威胁何逢标。

2025年6月,湖南衡阳,衡东民康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摄

“立案不是那么简单的”

2024年9月2日,洣水派出所安排何军到当地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去验伤。何军当时仍在民康医院住院。按律师的说法,他们为此向院方请了一天假,结果验完伤回来,医院就不让何军进去了。交涉无果后,律师通知了警方,把何军留在民康医院一楼大厅,拍了个视频就和家属走了。后来,民康医院把何军收了进去。

验完伤4天,何军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外伤性脾破裂,符合重伤二级,评定为八级伤残。

至于什么因素导致何军脾破裂,鉴定报告未予明确,仅称“外伤所致脾破裂应予以认定,钝性损伤可以形成”。

尹仁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看到验伤报告,他和律师一度很乐观,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轻伤就可以刑事立案,何军是重伤二级,立案肯定没问题。

然而半个多月后,他们等到的却是衡东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他后来打电话给洣水派出所一位黄姓民警,问不立案的理由,黄答是因为“没有犯罪事实”,“立案不是那么简单的”。至于鉴定报告中所提的“外伤所致”,黄表示外伤不一定是殴打造成,摔倒、撞跌也可以造成。

关于监控视频,黄警官称,据院方反映,民康医院的监控只能保存15天,“(何逢标报案时)刚好只能看到(事发)第二天的”。

然而,据陪同何逢标报案的亲戚的说法,她和民警一起在民康医院查看了监控,“事发前一天的(监控视频)有,后一天的也有,惟独当天的没有。” 

黄警官告诉尹仁鹏,由于看不到监控,他们只能通过侧面了解案情:“(我们)问过民康医院的人,同监室的精神病人也问过了,有没有殴打何军的行为,都反映说没有这个情况。”

尹仁鹏问:“有没有尝试去复原监控视频?”他认为警方肯定有这个技术。

黄警官没有正面回答,仅表示“会跟上面反映”。

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2024年10月下旬,何军的律师根据相关规定,向衡东县公安局申请刑事复议。

与此同时,尹仁鹏让何逢标到驻衡东的湖南省委第十巡视组递交了反映何军案以及林政文问题的材料。

按尹仁鹏的说法,巡视组很重视,材料交上去的第二天,就安排乡政府工作人员到何逢标家了解情况。

随后,相关材料以信访件的形式转到了衡东县卫健局。县卫健局受理后,于2024年11月5日约见何逢标,次日作出书面答复,认为何逢标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025年6月11日,衡东县卫健局办公室副主任刘红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调查的情况与何逢标反映的情况“有出入”。按她的说法,因为是省里反馈下来的资料,该局很重视,专门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县里分管卫健系统的领导都出面了,”刘红梅说,“我们根据我们办事的程序,(该履行的)都履行到位了。”

衡东县卫健局作出书面答复十多天后,衡东县公安局出具“刑事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先前“不予立案”的决定——“办案单位洣水派出所办理何军被故意伤害案中,从受案、调查取证、做出不予立案决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过,刑事复议决定书中同时提到,责成洣水派出所继续调查取证,如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应当及时呈报立案。

在申请刑事复议期间,尹仁鹏曾与衡东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一位民警电话沟通,在两人的一次对话中,就监控视频缺失的原因发生分歧,尹认为是医院故意删除的,民警认为是由于家属报案晚被“覆盖”了。

“你如果认为是他们删除的,请你拿出证据来。”民警说,“你外甥受伤了,我们也感到很遗憾,但是我们总不能说(由于)你外甥受伤了,就把整个医院的人都抓起来,那也不合理,是不是?”

谁是“老熊”

申请刑事复议被驳回后,何军的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到衡阳市公安局申请了刑事复核。“(接待的民警)态度很好,很认真负责,一些细节问题都问过我。”律师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2024年12月5日,衡阳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复核决定,认为何军已构成重伤二级,且何军指控被他人殴打,应予立案,决定撤销衡东县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要求其作出立案决定。

次日,衡东县公安局就何军被故意伤害案刑事立案。

立案前一周,何军从民康医院出院。本来按亲戚们的打算,只要院方不给一个说法,就让何军一直住下去。“当时我们做了最坏的打算,”尹仁鹏说,“民康医院不给我们一个真相,就让我外甥(住院)住到死。”

结果,何逢标夫妇撑不住了。按尹仁鹏的说法,何逢标夫妇担心何军死在民康医院,天天给他打电话,让把何军接出来,他只好同意。

何逢标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出院后他问了几天,何军终于说出了打他的人是谁。

“我就问他,到底是谁打的?是不是喊的(人)打的?他说是的。我说司机打了吗?他说没有。”何逢标说。

“喊的人”指接何军去民康医院住院的人。按何逢标的说法,是民康医院一个姓熊的员工和司机上门来接走何军的。他不知熊姓员工的名字,只是称其“老熊”。

据何逢标描述,“老熊”看上去五十多岁,中等个,皮肤有点黑。何逢标说,他在民康医院陪护何军期间,曾见过“老熊”两三次。在他看来,“老熊”在民康医院打杂,有时会和司机上门去接精神病人住院。

至于“老熊”如何打的何军,何逢标这样说:“我说用脚踢的吗?他(何军)没说话;我说是用拳头打的吧,他说是。”

立案后,衡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两位民警曾到何逢标家给何军做笔录,一位律师也在场。该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由于担心吓到何军,民警去何逢标家时没穿警服,穿的是便衣。警车也是停在比较远的地方。“(民警)左问右问,终于问出来,(何军)说自己是被打了。”

但后来再问时,何军又不说了。2025年6月初,当着南方周末记者的面,何逢标再次问何军打他的人是谁,何军一言不发。南方周末记者问何军,他同样不予理会。

2025年6月6日,尹仁鹏的妻子唐利红和另一位亲戚到衡东县公安局了解何军案的进展,接待她们的民警说,由于何军不能正常表达,说不清楚谁打的他,导致案子陷入困境。

“他(何军)不是说是‘老熊’打的吗?”唐利红问。

“没有‘老熊’这个人,”民警答,“我们到医院调查了。”

按民警的说法,他们查了医院职工的花名册,调取过院方发工资、买社保的人员名单,甚至还悄悄问过倒垃圾的人,都没有发现有姓熊的。不过,民警同意唐利红的观点:不排除“老熊”是个临时工,事发之后被院方开除了。

按民警的说法,由于何军无法描述是谁打的他,他们无从下手,导致办案像大海捞针。像这样受害人无法描述嫌疑人的情况,他们是第一次遇到。

“死了人的案子不是也能破?”亲戚说。

“那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民警答。

何军。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摄

案子“搁浅了”

按办案民警对唐利红的说法,何军由于精神不正常,即便说出是谁打的他,也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更重要的是,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没有了。

“有没有办法去恢复(监控)?”唐利红问。

民警表示,恢复监控是一个“技术活”,衡东县公安局恢复不了。他们咨询过上级部门,也说很难恢复。

“(案子)是不是停了?”亲戚问。

“也不是停了,”民警答,“只是搁浅了。”

不过,民警随后表示,既然家属提出恢复监控视频。警方下一步会去做这项工作。

办案民警后来告诉唐利红,她去公安局的第二天,衡东县公安局就从民康医院提取了硬盘,准备送到上级公安机关去恢复监控视频数据。

何军的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立案后的半年间,他们几次提出恢复监控视频,但警方都没有行动。

2025年6月9日上午,去衡东县公安局的第四天,唐利红与一位亲戚、何逢标、何军一起去了民康医院,结果无意中从医院内部打听到“老熊”的身份,还拿到了其手机号码。

唐利红这次去民康医院,原本是要复印何军病历的,但被民康医院精神科主任以“警方已立案”为由拒绝。随后,在何逢标指引下,一行人去了食堂。有几个病人在食堂吃饭,唐利红先是跟一个病人打听“老熊”,对方说不知道。这时,一个中年男子提着个袋子进了食堂,何逢标以前在食堂吃饭时见过他,说是食堂做饭的师傅。唐利红便走过去跟他打听。

“食堂师傅”说,医院确实有个姓熊的,叫熊某平,做后勤,在民康医院上班三四年了,还把熊某平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唐利红。

一位在食堂吃饭的病人告诉唐利红,与她交谈的“食堂师傅”,是林政文的哥哥、民康医院食堂的承包人。

当天下午,唐利红在何逢标家中找到一个笔记本,上面有何逢标记录的何军的住院信息,其中一个标记为“雄医师”的手机号码,与唐利红在民康医院打听到的熊某平的手机号码一致。

获取“老熊”的上述信息后,何军的律师马上通知了办案民警。

第二天,唐利红从办案民警处得知,警方已掌握“老熊”的身份,打算在视频数据恢复后再与其接触。

唐利红后来从办案民警处听说,“老熊”是民康医院院长的亲戚。

2025年6月12日下午,南方周末记者到衡东县公安局了解何军案进展,该局政工室教导员表示先去了解一下情况,两小时后回到办公室,称案件在侦办中,不方便透露相关信息。

去县公安局两周后,唐利红得知,警方从民康医院调取的硬盘,经衡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深度恢复”,没有发现与案情有关的监控视频。2024年所有的监控视频,在经过恢复的硬盘上都不见踪影。

对此,办案民警表示,他们将找民康医院核实情况,对院长施加压力,加快办案进度。

刑事案件无法“私了”

在唐利红找过县公安局并从民康医院打听到“老熊”身份后,“搁浅”半年的何军案开始起变化。

2025年6月26日,何逢标所在村的村干部突然来到何逢标家,称何军的案子在刑事方面希望不大,表示村里和乡政府可以出面,组织双方协商民事赔偿。

何逢标打电话告诉尹仁鹏此事。尹认为是好事,叮嘱何逢标千万不要“私了”,何逢标答应了。

尹仁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从他插手外甥的案子后,由于一直没有结果,何逢标夫妇多次抱怨,甚至向他讨要律师费。

接到何逢标的电话后,尹仁鹏让唐利红给那名村干部打了个电话,对方证实了何逢标的说法,但表示并非受民康医院所托。电话的最后,该村干部让唐利红和家里人商量后尽快回话给他。

4天后,律师打电话给尹仁鹏,说办案民警问他,何逢标是不是已经和民康医院“和解”了。尹仁鹏遂打电话给何逢标,何逢标否认。

尹仁鹏觉得民警的消息不可能是空穴来风,就让妹夫连夜去何逢标家,问了两个小时,何逢标方承认确实与民康医院达成和解,并给他看了调解协议。

据调解协议,就在村干部上门次日,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村干部作为见证人,何逢标夫妇与民康医院达成协议,由民康医院一次性“补偿”何逢标15万元,何逢标夫妇则“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民康医院以及任何其他相关单位及个人追究与本次事情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

妹夫说何逢标太傻,打赢官司不止赔15万元。何逢标反驳说,邻村死了一个人,也才赔了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何军住院时,何逢标曾与民康医院签了一份“特殊患者住院免责协议”。协议中提到,在何军住院治疗期间,虽经院方精心护理和治疗,但受诸多因素影响,仍有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不良事件,如“跌倒、骨折、噎食、窒息、猝死等”,如果发生上述意外,院方“将免除一切责任”,何逢标则“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在与何军案无关的一位律师看来,上述协议并不包括侵权甚至犯罪这种情形,而且,院方免责有“精心护理和治疗”这一前置条件,事实上医院如果真能做到“精心护理和治疗”,何军就不会受伤。

在何军的律师看来,何军案不可能通过民事补偿“私了”——“从法律角度讲,何军案作为一起已经立了案的刑事案件,不管医院赔多少钱,警方都会继续侦查下去,追究施害人的刑事责任。”

警方的观点也是如此。2025年7月1日,办案民警在电话中告诉唐利红,民事赔偿与公安局无关,他们只管办案子。

当时,民警对案件告破持乐观态度,他同意唐利红的观点:如果民康医院没有做这个事,就不可能主动赔钱;院方愿意赔钱,“说明嫌疑人到案问题不是很大了”。

不过,一个月过去,唐利红仍未接到嫌疑人到案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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