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已对苹果公司提起联邦诉讼,指控其因员工的宗教信仰而解雇该员工,并涉嫌拒绝提供宗教便利及进行报复性解雇,此举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据EEOC公告,该员工在苹果工作16年,业绩良好,在皈依犹太教后,因安息日工作便利请求被拒绝,后因担心违抗命令而被迫在安息日工作。随后,苹果公司以违反仪容政策为由对其进行处罚,并最终以再次违反仪容规定为由将其解雇。EEOC认为,此次解雇是由于员工提出宗教便利请求及其后续申诉所致,并强调第七章禁止雇主对提出反对或投诉歧视的员工进行报复。此前,苹果公司也曾面临其他歧视相关的诉讼。
⚖️ **宗教便利请求被拒与不当解雇**:一名在苹果工作16年、绩效良好的员工因皈依犹太教,请求在安息日(周五日落至周六夜晚)获得工作便利,以遵守宗教教义。然而,新任门店经理以公司排班政策为由拒绝了该请求,迫使该员工在安息日违背宗教信仰工作。随后,苹果公司以违反仪容政策为由对该员工进行处罚,并在其再次提醒宗教节日时,以同样理由将其解雇。
🚫 **潜在的报复性解雇**:EEOC认为,该员工的解雇并非偶然,而是因为他提出了宗教便利请求以及就未获得便利提出申诉。此举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该法案明确禁止雇主因员工反对或投诉歧视而进行报复。
📜 **《民权法案》第七章的保护**:该诉讼的核心在于《民权法案》第七章,该章节旨在保护员工免受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的歧视。EEOC的指控表明,苹果公司可能未能充分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宗教自由权利,并可能对行使这些权利的员工进行了不当的报复。
🔁 **苹果公司过往的歧视指控**: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苹果公司首次面临歧视相关的诉讼。此前,公司曾因专利律师汇报不当行为而被起诉性骚扰及歧视,以及在2021年的#AppleToo运动中,员工曝光了公司内部存在的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及薪酬公平问题,这些投诉常被高管忽视或驳回。这可能暗示了公司内部在处理歧视和便利请求方面存在系统性问题。
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于9月30日对苹果公司提起联邦诉讼,指控苹果因宗教原因解雇员工,涉嫌拒绝宗教便利及报复性解雇,违反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内容。

据EEOC公告,被解雇员工在苹果担任Genius工作长达16年,并长期获得良好绩效评价。2023年,该员工皈依犹太教,随后请求在安息日(周五日落至周六夜晚)获得工作上的便利,以遵守不得在安息日工作的宗教教义。新的门店经理以“公司排班政策不允许员工同时休息周五和周六”为由,拒绝了他的请求。因担心因违抗命令被解雇,该员工只得在安息日违背宗教信仰工作。
在提出宗教便利申请后,苹果公司开始因为违反仪容政策对该员工进行处罚。当他再次提醒主管即将到来的宗教节日时,公司以再度违反仪容规定为由将其解雇。
EEOC认为,该员工的解雇是由于其提出宗教便利请求以及就未获便利提出申诉。EEOC强调,第七章还禁止雇主因员工反对或投诉歧视而进行报复。
事实上,这并非苹果首次因歧视问题遭遇诉讼。2022年,苹果一名前专利律师因汇报男性同事的不当行为而起诉公司性骚扰及歧视。而2021年,包括前员工Cher Scarlett在内的多名员工发起#AppleToo运动,曝光公司内部存在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及薪酬公平问题,称相关投诉常被高管忽略或驳回。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苹果方面暂无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