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发布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举报制度,鼓励市场参与者提供违法线索。新规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和范围,将重大案件的罚没款奖励起点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并首次将匿名举报者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纳入奖励范围。奖金比例也从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高至3%,重大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特殊情况下的最高奖金可达100万元。同时,规定明确了不予奖励的情形,以确保举报制度的有效运行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 **大幅提高奖励起点与比例**:新规将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金额门槛从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显著扩大了重大案件的奖励范围。同时,奖励金额比例也从案件罚没款金额的1%提高至3%,为提供线索的吹哨人提供更具吸引力的回报。
👥 **扩大奖励对象范围**:首次明确将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信息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纳入奖励范围,体现了对各类举报贡献的认可,鼓励更广泛的参与。
📈 **提升重大线索奖金上限**:对于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提升至50万元。当案件线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时,每案最高奖金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以激励最高级别的举报。
🚫 **明确不予奖励的消极条件**:规定明确列出了吹哨人撤销、撤回线索以及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将不予奖励,旨在防止滥用举报机制,确保举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财联社9月30日电,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有效回应市场关切,弘扬公正担当的吹哨人文化,更好适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要求,结合举报工作实践,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号),形成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案件范围。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信息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予以奖励。同时补充了奖励消极条件,明确吹哨人撤销、撤回线索和妨碍、阻碍违法行为查处的不予奖励。提高奖金比例,奖励金额由案件罚没款金额1%提升为3%。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也从10万元提升为50万元。提供的案件线索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每案奖金上限从30万元、60万元统一提升至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