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资讯 09月30日 18:02
公司因“隐形加班”被判支付加班费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近日,一则关于“隐形加班”的判决引发关注。王先生入职某公司后,在休息时间及法定节假日处理工作,包括微信回复消息、汇报进度等。他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其在休息时间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公司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王先生加班费5000元。律师指出,对于“隐形加班”,不应仅因劳动者未在工作场所或未经审批就否定加班事实,应综合考虑是否提供实质工作内容。数字化办公普及下,“隐形加班”现象频发,劳动者应注意留存证据,用人单位也应规范用工。

📱 “隐形加班”认定:法院认为,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处理工作,如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并且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即便未在工作场所或未经审批,也应认定为加班。这打破了传统对工作场所和审批的刻板印象,关注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

⚖️ 证据的重要性:王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关键证据,证明了其在非工作时间处理工作的事实。这提示广大劳动者,在面对“隐形加班”时,务必注意留存各类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邮件、任务交付证明等,为自己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 用人单位的责任:此次判决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警示。随着数字化办公的普及,“隐形加班”现象日益普遍,用人单位应积极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界限,避免不当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的工作环境。

💡 法律的适应性:该案例体现了法律在适应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方面的灵活性。通过虚化“工作场所”的概念,并侧重于“实质性劳动内容”的判断,司法实践能够更好地应对新兴的劳动关系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公平权益。

9月30日消息,据媒体报道,王先生于2020年入职某公司,2022年被要求提交离职申请,王先生要求前公司支付加班费,并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王先生称,他在职期间曾占用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包括微信回复消息、汇报进度、发送文件等等。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王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明王先生在休息时间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公司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最终判定公司支付王先生加班费5000元。

有律师指出,对于劳动者隐性加班问题,不能仅因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未经用人单位审批而否定加班事实,应虚化工作场所概念,综合考虑劳动者是否提供实质工作内容认定加班情况。

如果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超出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劳动者付出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软件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明显占用了劳动者休息时间,应当认定为加班。

随着数字化办公普及,“隐形加班”现象频发,劳动者应注意留存加班证据(如聊天记录、任务交付记录等),用人单位也应规范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Fish AI Reader

Fish AI Reader

AI辅助创作,多种专业模板,深度分析,高质量内容生成。从观点提取到深度思考,FishAI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创作支持。新版本引入自定义参数,让您的创作更加个性化和精准。

FishAI

FishAI

鱼阅,AI 时代的下一个智能信息助手,助你摆脱信息焦虑

联系邮箱 441953276@qq.com

相关标签

隐形加班 加班费 劳动法 维权 数字化办公 Invisible Overtime Overtime Pay Labor Law Rights Protection Digital Workplace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