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09月30日 17:30
采砂老板付廷祥案:历经波折的司法审判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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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重庆采砂老板付廷祥的刑事案件。案件历经六年,数次庭审、证据变更及起诉罪名调整,司法程序反复回转,引发学界对其是否为“寻找合适罪名”的讨论。付廷祥曾因行政诉讼三告三胜,但随后其合作伙伴获罪,他本人及其亲属被捕。案件一审判决其获刑七年,二审发回重审后,罪名增加、刑期翻倍,并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其中,已故岳父吴德明被认定为“同案人”并被判犯寻衅滋事罪,引发争议。同时,涉及付廷祥公司的多起行政诉讼被重新审查,部分错案被改判。该案因程序争议和复杂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 **漫长的司法程序与罪名变更**:付廷祥案自2019年案发至今,历经一审、二审、重审一审,司法程序反复回转。公诉机关在重审过程中四次变更起诉,从最初的非法采矿、虚开发票,一度指向涉黑性质组织犯罪,最终又“去黑转恶”,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这种程序上的“回转”引发了对司法实践中为被告人“寻找合适罪名”的担忧。

🏛️ **行政诉讼的波折与改判**:在刑事案件之前,付廷祥曾凭借其公司江都公司,就行政许可、清障令等问题三度在行政诉讼中胜诉,与丰都县政府职能部门的博弈中占据上风。然而,在刑事案件进入重审阶段后,这些行政案件被重新核查,其中两起被重庆高院评定为错案并改判,导致原先的胜诉结果逆转,这为案件的复杂性增添了另一层维度。

👥 **“同案人”的困境与争议**:案件重审一审判决中,已于2021年底病故的付廷祥岳父吴德明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成员,并被判犯寻衅滋事罪,其身份被描述为“同案人”。然而,吴德明并非本案被告人,其在审判前未被起诉,也未获得辩护权利,这一判决引发了对已故人员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正义的质疑,凸显了法律在处理此类特殊情况时的空白。

💰 **采砂行业的利益纠葛与市场竞争**:付廷祥曾是丰都县砂石、混凝土行业的主要参与者,通过经营采砂和混凝土搅拌生意发家。文章提及,其与合作伙伴秦大华曾因市场竞争激烈而转为联营,后该联营模式被认定为垄断违法行为。案件的起因之一,也与砂石利益的争夺以及秦大华的获罪相关,反映了行业内的复杂利益关系和潜在的冲突。

📈 **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回转”现象**:中国人民大学的刑诉法学者指出,该案中出现的“法院先开庭、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检察院变更起诉、法院重新开庭”等现象,被称为刑事诉讼程序回转或倒流,原则上不允许。学者分析,此类情况可能异化为司法机关为被告人寻找罪名,导致司法公正受到挑战,也让案件的审理过程充满不确定性。

2025-09-30 17:00:00
 

2025年9月9日,停泊在码头的曙光999号采砂船,付廷祥拥有的这艘采砂船曾是长江上游最先进的采砂船,案发后被扣押至今。(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图)


刑事诉讼程序反复回转后,付廷祥成了一个“恶人”。

2025年6月5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定他是恶势力团伙首要分子,该团伙成员有3人,刚好达到认定恶势力的通常最低人数要求。

法院认定的另两个团伙成员,是付廷祥的弟弟和岳父,后者已于2021年底病故。

案发前,付廷祥在重庆丰都县经营采砂、混凝土搅拌生意。 2019年被刑事立案后,他先后被指控涉嫌多个罪名,案件经历一审、二审、重审一审,其获罪过程曲折。

6年的辩诉、辩审纠葛中,付案的司法程序一再突破常规。

重审一审过程中,公诉人团队被大幅更换、检方四次变更起诉、法院四组合议庭。开庭之后,公安机关又开始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将全案“回炉重造”。

相较于原一审,重审的结果是付廷祥罪名增加、刑期翻倍。中国人民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刑诉法学者称,这起个案,其实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的反复回转,来为被告人找到了“合适”罪名。

付廷祥不服,已上诉至重庆市三中院,重审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民告官,三告三胜

2025年9月中旬,长江干流丰都河段,水面上经常笼罩着流动的雾气。两岸山形如刀砍斧凿,陡峭而壮伟的山体直插江中。

这里是长江上游天然砂石资源最丰富的河段之一,其中又以河砂为最。河砂是制造混凝土重要的原材料。

在建筑行业风光无限的2016年至2018年,付廷祥一度是丰都砂石、混凝土行业的主要“玩家”。最辉煌时,他手下有一千多名员工,并通过与他人联营的方式影响着整个丰都县的砂石市场。

丰都县不大,一些出租车司机、餐馆老板、打印店店主都知道付廷祥的案子。他们的讲述中充斥着难辨真假的社会传言。不过,他们对这起案件的理解却出奇地一致:“哪个做大生意的没得些事情?”

付廷祥1977年出生于丰都县一个农民家庭。1990年代末,他退伍回到丰都县,成为一名货车司机。后来,他开始经营货运站和物流公司,而后又经人介绍,承揽环境治理、土地平整工程,一步步发家。

2010年,是付廷祥从商的分水岭。

其妻吴海燕介绍,这一年,丰都县政府把长江丰都段多个采砂点分别打包拍卖,付廷祥拍下3个采砂点的采砂权。

经营开采砂石期间,付廷祥又在丰都成立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重庆江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都公司)。

中国的预拌混凝土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的竞争市场,而是实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即政府部门根据一定时间段内的工程数量等条件,设置特许经营的企业数量。2017年,按照重庆市建委规定,丰都县境内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指标只有3个。这一年,丰都拍卖第三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经营指标时,付廷祥与秦大华合资成立新公司,竞拍得手。二人各有一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

合资的搅拌站名为仙女湖搅拌站。不过,因丰都县一直未解决用地规划问题,仙女湖搅拌站并未建成。

第二年,付廷祥遇到一次挫折。

2018年7月,丰都县防汛抗旱江河管理指挥部向付廷祥的江都公司送达清障令,要求其清理倾倒的九万多立方米弃土弃渣,并恢复长江河道原貌。

江都公司不服,将指挥部告上法庭。

实际上,江都公司倾倒渣土,是2012年建设厂区时以回填作业的方式修建的生产作业区,当时已经丰都县各级行政部门审批。要求恢复原貌,意味着整厂拆除。

这起行政诉讼,显示出审判机关与政府职能部门对法律规定的不同理解。政府部门认为渣土影响行洪,应立即关停、拆除搅拌站,而审判机关认为,政府部门不能证明江都公司的行为对行洪能力的影响到了无法补救的程度,如尚可采取补救措施,应让企业采取补救措施,而非简单的一拆了之。

2018年10月26日,指定管辖的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判决付廷祥胜诉。

在此期间,仙女湖搅拌站因用地规划问题无法动工,秦大华、付廷祥也提起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请求,诉请确认与丰都县建委签定的仙女湖搅拌站经营权成交确认书无效,并要求丰都县建委返还1710万元成交款及利息。

2018年11月6日,案件宣判,丰都县建委败诉,付廷祥再次胜诉。

不久,付廷祥赢了第三场行政诉讼官司。

起因是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希望重庆水泥)2018年向丰都县建委申请成立一家新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成功获批。而当时,丰都县的搅拌站指标已经用完。

于是,付廷祥、秦大华将丰都县建委告上法庭,诉请确认丰都县建委同意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新建搅拌站的批复无效。

2018年12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丰都县建委因超指标批复而败诉,同时宣告东方希望重庆水泥建设搅拌站的批复无效。

这3起行政诉讼,均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管辖。仅从这3起行政诉讼的一审结果看,付廷祥在与丰都县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博弈中大获全胜。

然而,几个月之后,博弈局面开始发生戏剧性的变化。

付廷祥实控的江都公司,案发后由政府托管。(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图)

合作伙伴相继获罪

在丰都县的预拌混凝土行业,更早的入局者其实是秦大华。

秦大华也是丰都县人,比付廷祥年长12岁。按照吴海燕的说法,两家人并不熟悉,付廷祥入局之后,两家公司也发生过价格战等激烈的市场竞争,“结果发现两家的损失都很大”。

于是,秦大华与付廷祥转向联营。所谓联营,即两家约定好销售价格,并相互派员到对方的工厂统计出货量等信息。

后来,法院认定这种联营模式为垄断,但只是违法行为,而非刑事犯罪。

吴海燕说,秦、付二人虽然联营,但也时常发生纠纷,“一会儿联营,一会儿竞争”。

2016年10月,丰都县一个工程项目原本由秦大华供应混凝土,但因货款交付问题,秦大华与项目的业主单位发生纠纷,业主单位又找付廷祥的江都公司供应混凝土。秦大华公司的人员在业主单位门口阻止江都公司商砼车入场,业主单位报警。

公安机关当时给这起事件定性为治安纠纷,当时就已处理完毕。

没想到结案两年半之后,2019年3月,公安机关又以秦大华涉嫌强迫交易犯罪对其刑事立案。秦大华因多项罪名获刑十一年六个月。

吴海燕解释说,逮捕秦大华的案由相当值得玩味,因为在这起两年半前的治安纠纷中,江都公司虽然也是利益受损方,但是付廷祥当时不仅没有报警,而且认为只是普通的商业竞争行为,但公安机关又“偏偏选了这个事情去抓秦大华”。

丰都县建委批复同意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新建搅拌站一案一审败诉后,丰都县建委上诉至重庆市三中院。秦大华被捕时,该案二审已经进入审理阶段。

嗅到了“危险”气息的付廷祥立即向法庭申请撤诉。2019年4月11日,重庆市三中院裁定准许撤诉,同时撤销了一审裁判。

在吴海燕看来,在政府特许经营领域,起诉政府“肯定不能说是一件好事”。接下来发生的事出乎他们预料。

2019年6月13日至当年11月,付廷祥及其亲属共计二十余人陆续被指定管辖公安机关涪陵区公安局抓捕或传唤调查,涉嫌罪名分别是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等。

除个人犯罪外,公安机关还认为付廷祥与付廷伟、吴德明、熊伟、吴海燕、林剑、刘福新等7人系恶势力犯罪团伙。付廷伟是付廷祥的弟弟,吴德明是其岳父,熊伟是其连襟,林剑是公司员工,刘福新是其舅舅。

公安机关的侦查结论是,2011年至2017年,以付廷祥、付廷伟兄弟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了11起违法犯罪事实,刑事部分涉嫌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虚开发票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罪等。

2019年12月20日,涪陵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移送到检察机关。不过,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并不认可对恶势力犯罪的指控。

最终,检察机关只以付廷祥、吴海燕等6名自然人为被告人及付廷祥实际控制的3家公司为被告单位,向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付廷祥个人被控非法采矿、虚开发票两个罪名。

非法采矿罪系2016年至2018年,付廷祥实控的公司在长江丰都段多个水域盗采河砂。虚开发票罪系付廷祥为少缴企业所得税,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发票。

2020年9月24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付廷祥因犯非法采矿罪、虚开发票罪获刑七年。

付廷祥上诉后,2021年2月22日,重庆市三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四易其罪,四组合议庭

重审一审过程中,案件的走向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进入审理阶段后,公诉机关在2021年5月30日至2024年9月2日,四次变更起诉。

第一次是追加指控江都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第二次追加指控付廷祥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多个新罪名,第三次增加了涉嫌非法采矿的数量和价值,还建议没收所有涉黑人员个人财产,第四次则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变更为付廷祥、付廷伟、吴德明恶势力团伙犯罪,全案“去黑”。

其中,发生在2022年5月30日的第二次变更起诉,检方指控付廷祥等人涉黑,是这起案件的一次关键转折。

变更起诉的理由是,检方审查发现,部分案件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符。指控付廷祥涉黑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第一次变更起诉之后,2021年6月24日、25日,重审一审开庭。辩护人发现了一个问题:记录采砂时间、采砂量和交易金额的U盘,是原审中付廷祥等人犯非法采矿罪的关键定罪证据,但无法调阅。

涪陵区人民法院要求公诉机关3日内移送该U盘。经辩护人再三申请、法庭要求和检察院主动索要,公安机关的回复是:U盘不见了。

庭审结束之后不久,2021年7月,公安机关陆续抓了数十人,其中包括2019年对付廷祥案侦查期间被抓后未移送审查批捕、未被批捕、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人,也包括移送审查起诉而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的人,还包括起诉后原一审判了缓刑、取保或刑满释放的人,此外还有2019年对付廷祥案进行刑事侦查期间未涉案的人。

2021年8月12日,公安机关发布通告,公开征集付廷祥、秦大华两个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将付廷祥一案“回炉重造”。

2021年12月初,公安机关以付廷祥等16人涉黑等罪名移送审查起诉。

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5月30日第二次变更起诉后,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员组成也发生变化,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原来的两名检察官只保留了1个,新增了两名异地检察官和1名异地助理检察官。新增的3人均未经过涪陵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

审判机关也有“超常规”动作。重审一审阶段,涪陵区人民法院一共组织过4个合议庭,3次更换审判长。

案件的另一个关键转折,是2024年9月2日检方第四次变更起诉,全案“去黑转恶”。

从结果上看,这回到了2019年刚案发时公安机关“涉恶”的起诉意见。兜兜转转将近5年,回到了原点。

2019年案发时,检察机关后来在起诉时并没有指控涉恶。此次为何变更起诉,让付廷祥涉恶的罪名“失而复得”。

检方在起诉决定书里的表述也相当模糊:法庭休庭期间,公安机关进行了补充侦查,检察院也进行了自行补充侦查。

不过,检方第四次变更起诉后,指控的恶势力团伙只有付廷祥、付廷伟、吴德明3人,而2019年案发时公安机关认定的恶势力团伙共有7人。

“理论上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中国人民大学那位不愿具名的刑诉法学者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此案中出现的法院先开庭、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检察院变更起诉、法院重新开庭,学界称为刑事诉讼程序回转,也称刑事诉讼程序倒流,“原则上不允许回转,这个案子却反复回转。发现指控的罪名不成立,检察院可以撤诉,或者法院判无罪。”

该学者解释,从立法精神层面考量,程序回转的目的一般是打击原先未发现的余漏罪,但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异化为司法机关相互配合为被告人找罪名,一个罪名不合适就再换一个”。

检方指控的恶势力犯罪事实为,2011年至2019年,付廷祥、付廷伟、吴德明等人为争夺砂石利益,阻止他人采砂、卸砂;采取砸船、语言威胁、组织老人上船滋扰等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手段,在长江丰都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长期在长江丰都段、涪陵段大肆非法采砂。

付廷祥案中被扣押的涉案船只。(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图)

行政诉讼改判

随着社会对案件关注度的提升和舆情发酵,重审过程中,更多的庭外细节开始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

2021年1月14日,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了重庆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复审对象,涪陵区委政法委在列。

涪陵区委政法委的先进事迹为,“协调推动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何大权涉黑案、丰都付廷祥案等重要案件依法稳妥办理。”

此时,付廷祥一案正在上诉中。公示不久,2021年2月22日,重庆市三中院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在公安机关公开征集付廷祥等人犯罪线索的同时,重庆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函,要求对涉及被告单位江都公司及付廷祥实际控制另外两家公司起诉政府部门的4起行政案件进行核查。

这4起案件,除了前述提及的发生在2018年的3起案件,还有一起2017年江都公司因其他行政纠纷诉丰都县水务局一案。

根据核查情况报告,2021年9月16日,重庆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暂停了涪陵区法院法官刘芸的办案工作,并对她经办的两起案件全面核查。

2018年,付廷祥的江都公司诉丰都县防汛抗旱江河管理指挥部清障令一案中,刘芸是审判长。2017年,付廷祥的江都公司因其他行政纠纷起诉过丰都县水务局,也胜诉,刘芸也是审判长。

重庆高院评查认为,两起均系错案,刘芸“既未向领导汇报,也未提交专业法官会、审委会讨论,直接作出行政机关败诉的判决”。刘芸在重庆高院核查期间坚持“保留其原判决的意见,认为办理的案件没有问题,但是服从组织的决定”。

处理结果是追究瑕疵司法行为责任,由涪陵区人民法院对刘芸立案调查,重庆高院对这两起案件提审,改判丰都县行政机关胜诉。

付廷祥胜诉的其他两起“民告官”案中,审判长是涪陵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彬。

重庆高院也对陈彬办理的这两起案件进行评查,认定仙女湖搅拌站一案判决政府败诉,“结果正确,但理由不当”。认定超指标批复搅拌站一案中,判决政府败诉“结果不当,但因被撤销,并未产生实际法律效果”。处理结果是,由涪陵区人民法院对陈彬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025年9月11日中午,刘芸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她已经退休,但仍然认为当初办理的案件没有问题,她承办的其他案件入选过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她表示“对自己的业务能力有信心”。

刘芸还补充,涪陵区人民法院并没有对她进行立案调查过。

“三输”局面

付廷祥案,因一再突破常规的程序问题、激烈的辩诉对抗,以及业界的不断呼吁,成为重庆近年来较受关注的黑恶类案件之一。

“我们也很谨慎。”2025年9月13日14时48分,重庆市法院系统一位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付廷祥案系重大敏感案件,案件重审阶段,重庆市三级法院系统一起向有关部门作过请示汇报,“(重审一审)结果也不是涪陵法院能决定的。”

实际上,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也是辩护人的长期诉求。不过,二者的目的并不相同。案件材料显示,辩护人希望法院通过请示汇报来纠正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瑕疵。

不过,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个“三输”局面——辩护人的诉求落空、被告人刑期翻倍、司法机关遭受的非议也没有停止。

2025年6月5日,在重审一审历时4年之后,涪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相比四年多前的原一审判决,付廷祥的罪名由两个增加到5个,多了寻衅滋事罪、毁坏财物罪、抢劫罪。他的刑期也翻倍,由原一审的7年变成了14年。

此外,法院还认定付廷祥、付廷伟、吴德明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问题在于,吴德明已于2021年12月26日死于肺癌。早在2019年6月案发时,公安机关就对吴德明进行过侦查,认为吴德明为恶势力团伙的积极参与者。2019年12月,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对其不予批捕,2020年4月又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吴海燕说,2024年9月,检察院第四次变更起诉,指控吴德明为恶势力团伙成员之一,近亲属曾向法庭申请为吴德明委托辩护人,遭法庭驳回,理由是吴德明不是本案被告人。

这意味着,已经死亡的吴德明丧失了辩护权利。

法院裁定吴德明犯寻衅滋事罪,3次登船阻止他人采砂。而吴海燕称,其父吴德明登船阻止他人采砂,系对方约定与付廷祥合作采砂,违约后继续采砂,付廷祥多次报案无果,吴德明才登船阻止。

一个悖论是,吴德明不是被告人,法理上不可能有罪,但法庭却又在判决书中认定他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吴德明在这起案件中到底是什么身份?重审一审判决书的表述是,“同案人”。就这样,已故的吴德明被定“罪”。

研究者们注意到,现行法律规定,公安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分别应当撤销案件、不予起诉。而像吴德明一样,未被起诉却承担了刑事犯罪的事实,他的诉讼权利如何保障,有无救济渠道,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2025年6月5日,重审一审宣判时,付廷祥当庭提出上诉。重庆市三中院于2025年7月17日正式立案,目前尚未开庭。

等待重审二审开庭期间,吴海燕的一项主要“任务”,是照看公司被扣押的各类作业船只。

在长江丰都杜家坝村河段,曙光999号船停泊在港口。采砂行业红火时,付廷祥耗资四千多万元打造了这艘大船,它当时是长江上游最先进的采砂船之一。如今,它作为涉案财产已在港口停泊了六年多,早已锈迹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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