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丈夫因妻子深夜加班、忽视家庭而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在深夜与妻子沟通后,决定一同协商离职。文章详细描述了妻子在一家小型家庭式公司担任会计和财务的辛劳,包括885工作制、无偿加班以及处理标书等额外任务。事发当晚,妻子直到深夜才回家,导致3岁的孩子哭闹等待,丈夫对此感到非常愤怒,并直接致电其老板。文章还回顾了类似事件,并提出了几种离职方案,包括“摆烂等被裁”和“友好协商离职”。重点探讨了在协商离职过程中,如何应对老板拖延、背后搞小动作以及财会人员离职时可能遇到的交接难题,并引用了《会计法》等相关规定。
👨👩👧👦 **家庭责任与工作冲突的凸显**:文章的核心事件围绕妻子因长时间工作而无法兼顾家庭,导致孩子哭闹等待,丈夫因此感到愤怒并与妻子发生争执。这反映了现代职场中,尤其是在小型企业,员工(特别是女性)在追求职业发展的同时,如何平衡家庭责任所面临的普遍困境。丈夫深夜致电老板的行为,虽然是情绪宣泄,但也表明了家庭成员对工作时间过度侵占个人和家庭生活的担忧和不满。
💼 **职场环境的挑战与离职考量**:妻子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家庭式小作坊”,存在885工作制、无偿加班等问题,这暗示了公司管理和劳动保障方面可能存在不足。丈夫劝说妻子离职,以及夫妻二人最终商议决定协商离职,体现了他们对现有工作环境的不满以及对更好工作生活平衡的追求。文章还探讨了不同离职方式的利弊,特别是“友好协商离职”的策略,显示了夫妻二人希望以体面、减少冲突的方式结束雇佣关系。
⚖️ **财会人员离职的特殊性与风险防范**:文章重点关注了财会人员离职的复杂性和潜在风险。引用《会计法》关于交接手续的规定,突显了财会工作交接的法定性和严肃性。夫妻二人担忧老板可能设置陷阱或拖延离职,并询问如何应对,这表明他们对潜在的法律和职业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关于会计法与劳动法的关系,以及交接未完成时的处理方式,是文章提出的关键法律问题,需要明确。
🤝 **协商离职的策略与期望**:在明确了离职的意愿后,文章详细阐述了夫妻二人倾向于“友好协商离职”,并计划在工作群中提出。这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处理方式,旨在寻求“好聚好散”的结果。然而,他们也意识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碍,并开始思考如何应对老板可能的“使坏”行为,这显示了他们在采取行动前,对潜在风险的周密考量和准备。
老婆是该公司会计和财务,小公司就 2 个财会员工,所以基本上所有财务相关的活都干,甚至还要帮忙做标书。基本上 885 工作制,无偿加班;有时周末也要去,无偿加班无调休。我因工作形式,一直劝说离职,她考虑到工作不好找,家庭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离职。这是一家家庭式小作坊公司,老板,二老板同村人,退伍军人背景,老板娘和二老板娘也在公司做销售。
事情起因:昨天晚上我老婆差不多 11 点才到家。小孩 3 岁半,从 8 点多开始一直在客厅哭闹,要妈妈,要等妈妈回来才洗澡,我和奶奶无论如何哄不好。期间陆续打电话问多久回来,都是说马上。差不多到 10 点,小孩在沙发迷迷糊糊睡了,我妈在陪他, 我就回卧室了。到 11 点,老婆回来了,把小孩叫醒洗澡,小孩又是哭。问老婆,说她还没吃饭。我非常气愤,直接拿我老婆的电话,打给了她老板,质问他,这老板一问三不知,一直在装糊涂。
类似事情在老婆怀孕休产假最后一天也发生过,当时半夜带着岳母和我妈一起去她公司,最终在半路碰到了我老婆和她同事一路回来,最终拦下没去成。
虽然怼完了,后续还有很多事情要对付。昨晚和我老婆谈到凌晨,决定提离职。
我们有几种方案离职:
摆烂等被裁。 行不通:我老婆老实,估计会吃亏,一直摆烂会留下把柄。我们倾向于友好协商离职,正常交接。老婆今天会在微信工作群提离职。最好的结果是如果老板不纠缠,那就好聚好散。
但是考虑到财会是高风险工种,和离职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如果老板使坏,我们有以下需要防范,请教:
如果老板找理由一直拖着不让离职,需要如何应对?如果老板在背后搞小动作,有没有可能在离职时设陷阱的可能性?
比如我搜豆包有这几条:1.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2.《会计基础规范》第二十五条也明确指出,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会计法和劳动法的关系是什么?比如劳动法规定 30 个工作日离职,但是财务工作交接没有完成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