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星期一(9月29日)宣布,联合国在上周末恢复对伊朗的制裁后,欧盟已重新对德黑兰实施一揽子惩罚性措施。

法新社报道,联合国恢复对伊制裁是因为英法德这三个2015年签订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的国家,上月28日启动了一项“快速恢复制裁”机制。这项机制允许签字国采取措施应对伊朗的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机制,如果安理会未能在30天内就延长对伊制裁豁免期限通过决议,相关制裁将恢复。

欧盟重新施加的制裁包括联合国框架内针对核与弹道导弹相关活动的禁令,也延伸至金融领域,如对伊朗中央银行的资产冻结等措施,覆盖面较为广泛。

德黑兰对联合国与欧盟的决定表示强烈不满,称恢复制裁“缺乏正当性”。

尽管重启对伊制裁,西方领导人强调并未切断外交对话渠道。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拉斯(Kaja Kallas)指出,重新实施制裁“不能成为外交的终结”,暗示在施压与外交接触之间仍寻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