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09月29日 21:25
新规下平台“小哥”税负减轻,年收入12万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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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将正式实施,要求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及收入信息。新规对广大外卖、快递等平台从业者带来利好。财税专家指出,新的累计预扣法相比以往的按次预缴方法,扣除金额更高,预扣率更低。具体而言,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小哥”无需预扣税款。即使月收入超过此数额,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享受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从业者基本可以实现个税零缴纳。

📊 新规背景与影响: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正式实施,要求平台企业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此举旨在规范平台经济税收征管,同时对平台从业人员,特别是“小哥”群体,带来了税负上的利好。

⚖️ 税收计算方式的优化:财税专家指出,新规下的累计预扣法相较于以往的按次预缴方法,在计算税款时更加有利。新的计算方式提高了扣除金额,并降低了适用的预扣税率,从而减轻了从业者的税收负担。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免税:根据新规的计算方式,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小哥”无需预扣税款。即使月收入略高于此数,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申报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全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从业者绝大多数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专项附加扣除的重要性:新规特别强调了年度汇算清缴时,从业者可以申报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扣除项目是实现年收入12万元以下“小哥”基本免税的关键因素,体现了税收政策对民生领域的关怀。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在即 平台上的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财联社9月29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规定》的落地,对于广大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小哥”而言,具体有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财税专家和税务部门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通常劳务报酬的预缴方法,是按次用收入减除800元或20%的费用后,乘以20%-40%的三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预缴税款,预扣税款会相对多一些。与之相比,平台从业人员新的累计预扣法不仅扣除金额高,而且适用预扣率低,明显更为利好。按照《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时,大部分“小哥”还可以进一步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项目,并依法申请退税。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的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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