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英德市人民法院因工作人员公车私用购物引发社会关注。法院通报称,9月18日,两名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文书送达任务期间,驾驶警车前往番禺海印又一城停车场,并在商场内山姆超市购买了午餐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此行为被认定为公车私用,且未按规定着装驾驶警车,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法院表示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工作人员行为监管。同时,法院对此前对外回应不当造成公众误解表示歉意,并感谢社会监督。
🚨 **公车私用行为被证实**:英德市人民法院通报,经核实,9月18日,该院两名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文书送达任务期间,将公务警车停放在番禺海印又一城停车场,并前往商场内的山姆超市购买了午餐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此行为被明确认定为公车私用。
📜 **违反多项规定**:此次事件不仅涉及公车私用,还包括工作人员在未着制服的情况下驾驶警车,这违反了公务用车和警车使用管理的具体规定,暴露出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 **严肃处理与深刻反思**:法院方面表示,将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承诺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外出工作人员的行为监管,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就对外回应致歉**:法院在通报中也指出,此前在未全面调查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作出回应,造成了公众误解,对此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网友及媒体的监督。
🗓️ **时间线梳理**:事件发生在9月18日上午,工作人员出发执行送达任务,中午13时31分至15时35分期间进行了购物,之后继续执行任务并于当日返回单位。
2025-09-26 23:36 上海

@英德市法院9月26日晚间,广东英德市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情况通报】近日,部分网友和媒体反映我院工作人员公车私用的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我院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经核实该警车系我院公务用车。9月18日上午9时34分,我院两名工作人员从法院出发,前往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送达法律文书。因下午还有其他送达任务,当日中午13时31分至15时35分,工作人员就近将警车停放在番禺海印又一城停车场,前往商场内山姆超市购买午餐(牛肉卷2份、饼干1盒、饮料1组)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用餐后,工作人员在未着制服的情况下,驾驶警车离开停车场,继续开展送达工作,并于当日返回单位。
我院工作人员利用公务期间的便利驾车前往超市购买私人物品,属于公车私用,且未按规定着装驾驶警车,违反了公务用车和警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接下来,我院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此事件反映出我院公务用车管理不严,个别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下一步,我院将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外出工作人员行为监管。同时,对我院工作人员在未全面调查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作出回应,造成公众误解,深表歉意。
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及媒体朋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此前报道:
“法院警车上班时间出现在150公里外山姆购物”?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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