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近日裁定,无人机制造商大疆符合被列为“中共军工企业”的标准。尽管法官未能直接认定大疆由中国共产党拥有,但认为有足够证据显示大疆获得中国政府支持,是“军民融合贡献者”,并指出国有企业诚通控股持有大疆股份。此外,中国国家发改委将大疆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提供大量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这些都被法官采纳为支持裁决的依据。此裁决对大疆在美国的市场前景造成进一步打击,此前已有针对大疆新产品的进口禁令即将生效。
⚖️ 法院认定大疆为中国军工企业:美国法院裁定,尽管未能直接证明大疆由中国共产党拥有,但有足够证据表明大疆获得中国政府支持,并被认定为“军民融合贡献者”,且国有企业诚通控股持有其部分股份,符合被列入“中共军工企业”名单的标准。
💰 政府支持与财政优惠是关键依据:法官指出,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大疆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给予大量现金补贴、特殊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这些是支持国防部将大疆列为中国军工企业的重要理由。
📉 裁决对大疆美国市场造成打击:此裁决对大疆在美国市场无疑是又一次重大打击,此前已有针对大疆新产品的全面进口禁令将于12月生效,且美国海关已大幅阻止消费级无人机的进口,影响了其在美国的销售和新产品发布。
⚖️ 国防部拥有广泛裁量权:法官强调,美国国防部在决定哪些公司属于中国军工企业名单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即使大疆辩称其他公司未受到类似对待,法院也支持了国防部的决定。
⬆️ 大疆仍有机会上诉:尽管法院做出了裁决,大疆仍有权对该裁决提出上诉,国防部也可能提交进一步的证据综述,未来情况仍有变数。
美国时间去年十月,无人机制造商大疆起诉美国国防部,认为自己不应被列为“中共军工企业”,此标签影响其商业前景。近日,美国辖区法官Paul Friedman裁决,国防部拥有广泛自由裁量权,决定哪些公司属于中国军工企业名单。

虽然法官“无法认定大疆由中国共产党间接拥有”,但认为有足够证据表明大疆获得中国政府支持,并被认定为“军民融合贡献者”,以及国有企业诚通控股“某种程度上持有大疆股份”。依照美方相关规则,“军民融合贡献者”本身就足以被列为中国军工企业。
法官还指出,尽管国防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大疆工厂位于特殊国产业发展区,证据混淆了中国两个产业园区,但由于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大疆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给予大量现金补贴、特殊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因此认同国防部可以将大疆列为中国军工企业。
大疆曾辩称,类似中国区的大众或诺基亚并未受到类似对待,但法官表示,国防部有“广泛裁量权决定名单上的企业”。
此裁决对大疆在美国市场无疑是又一次打击——今年12月对大疆新产品的全面进口禁令将生效。目前美国海关已经大幅阻止消费级无人机的进口,导致库存空空,甚至出现诈骗、漏洞利用现象,大疆也不在美国发布新机型。
不过大疆仍可对裁决提出上诉,国防部也可提交多种证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