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嗅 09月26日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锡君受贿案一审宣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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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锡君因受贿超3亿元,近日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查明,张锡君在多个职务上利用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共计3.17亿余元,其中包含未遂部分。判决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缓刑期满后,将减为无期徒刑,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其受贿所得财物将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 巨额受贿终获严惩: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锡君因受贿金额高达3.17亿余元,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特别是对数额巨大的经济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

💼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法院查明,张锡君利用其在即墨市、莱西市以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等多个重要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工程承揽、土地使用权取得、职务调整等利益。这表明其腐败行为贯穿了其职业生涯的多个阶段,利用公权力为个人或特定群体牟取不当利益。

💰 赃款赃物依法没收:判决不仅对张锡君本人处以极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其受贿所得的财物及孳息也将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于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体现了司法机关追缴腐败所得的决心。

🔒 终身监禁的严厉约束:张锡君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将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并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一条款旨在确保对严重腐败分子进行最严格的约束,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并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

受贿超3亿元,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锡君一审被判死缓。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锡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锡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扣押在案的张锡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锡君利用担任即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莱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使用权取得、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17亿余元,其中1677万余元系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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