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09月25日 10:53
“00后”女孩网售二类精神药品,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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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00后”女孩因出售处方类精神药品“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而被指控贩毒。该女孩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在病情稳定后,因家中剩余药品而尝试在网络上出售。她向两名买家出售了共35片思诺思,售价共计300元。买家随后向警方举报,女孩被控贩卖毒品罪。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女孩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部分事实不清,发回重审。最终,海盐县检察院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该女孩作出不起诉决定。

💊 **特殊药品销售的法律风险**:文章案例揭示了即使是作为处方药的二类精神药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出售也可能触犯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本案中的“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属于此类药品,其销售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

⚖️ **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的认定**:本案的关键在于对当事人主观犯罪意图的认定。女孩一方辩称其主观上并无贩毒故意,仅是出于对剩余药品的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检察院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表明了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当事人主观状态的审慎考量,以及对证据链的严格要求。

🏥 **健康状况与特殊药品处理**:女孩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疾病,其服用的药品属于处方药。在病情稳定后,剩余药品的处理成为一个问题。此案例也引发了对患者如何合规处理剩余处方药的思考,尤其是一些特殊管理类药品,其流通环节的监管尤为重要,但也需考虑患者的实际需求和便利性。

🚨 **举报人行为与案件由头**:本案的发生与一名购药者的举报密切相关。该购药者在购买药品时曾主动提及药品“有瘾”,并随后向警方举报。这显示了社会公众对毒品管制法规的认知程度,以及举报行为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同时也反映出对精神药品滥用的警惕性。

原创 澎湃新闻 2025-09-24 16:18 上海

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00后女孩网售5盒二类精神药品思诺思被判贩毒案”有了最新进展。9月24日下午,澎湃新闻从涉事女生马琳琳(化名)及其辩护律师廖建勋处获悉,当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撤回对马琳琳的起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马琳琳于2002年5月出生,2024年1月,她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脑病。2024年6月,病情趋于稳定,她开始停药,发现剩余了很多药品,就想到了可以通过网络出售。马琳琳在小红书发帖出售药品,其中包括一款名为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的药品。

公开资料显示,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是一种镇静催眠药,通过抑制神经兴奋,发挥助眠作用,用于治疗偶发性和暂时性失眠。值得注意的是,酒石酸唑吡坦片是处方药,属于二类精神药品。

马琳琳称,当时,她觉得思诺思就是安眠药,没有意识到不能出售。在网上发帖后,有买家联系她,她先以120元的价格出售了2板酒石酸唑吡坦片(共14片)给一名广州的买家,后以180元的价格出售了3板酒石酸唑吡坦片(共21片)给一名浙江的买家,均是邮寄给对方。

2024年7月初,有民警找上马琳琳,马琳琳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被告知,其在网上出售的药品属精神管控药物,售卖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

值得注意的是,马琳琳在上海居住,此案之所以案发,是一位浙江嘉兴市海盐县的买家董某收到快递后向当地警方举报。而且在买药时,董某曾主动说,这药品是“有瘾的”,并暗示自己是“有瘾”的。

案件材料显示,董某于1994年出生,初中文化。看到马琳琳寄出的快递到了后,董某直接向浙江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举报,让民警跟他一起去取快递。

马琳琳称,她的精神状况不佳,董某买药主动提及“有瘾”时,她没有太在意。

2024年12月,此案一审在浙江省海盐县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马琳琳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向2人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2次,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琳琳具有坦白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适用缓刑。

2024年12月底,海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琳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马琳琳退出的违法所得3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思诺思酒石酸唑吡坦片3板(21颗)系违禁品,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销毁。其余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一审宣判后,马琳琳上诉。

今年3月31日,此案二审在浙江嘉兴中院开庭审理。据马琳琳的辩护律师廖建勋介绍,二审中,马琳琳有无贩卖毒品的故意等是庭审辩论的重点。马琳琳称,她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也未造成严重后果,自己不是“毒贩”,应该无罪。

7月25日,浙江嘉兴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

9月24日,浙江海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称,经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马琳琳不起诉。


辑 邹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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