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营销公司因在其公众号发布文章,指责某科技公司的无人驾驶技术产品将“直接干掉 1 亿底层司机”和“端掉 200 万人饭碗”,被该科技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该营销公司的言论缺乏事实依据,具有煽动民众恐慌情绪的夸张措辞,超出了合理表达界限,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该营销公司构成侵权,须在公众号刊登声明道歉,并赔偿涉事科技公司 5000 元。
⚖️ 侵权言论认定:法院认为,营销公司在缺乏行业报告和权威数据支持的情况下,臆测科技公司无人驾驶技术将导致大规模失业,其“直接干掉 1 亿底层司机”、“端掉 200 万弱势群体饭碗”等夸张且煽动恐慌的措辞,不符合客观公允标准,超出了合理表达的界限,构成名誉侵权。
🚗 技术影响与名誉权:涉案文章并非单纯的技术影响探讨,而是直接指向被提及的科技公司业务,并使用了负面、煽动性的语言。法院强调,即使是关于技术发展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的讨论,也应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避免使用不当言论损害企业名誉。
💰 法律责任与赔偿:根据法院判决,该营销公司需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在公众号上刊登声明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此外,法院还判令其赔偿涉事科技公司 5000 元,以弥补其名誉受到的损害。
🌐 公共平台责任:此次判决也提醒了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的营销公司,应审慎对待内容发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避免因不当言论引发法律纠纷,损害企业形象和声誉。
IT之家 9 月 24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今日援引广州互联网法院消息,一营销公司在网上发文称:某科技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技术产品“会直接干掉 1 亿底层司机”,被提及的科技公司以侵犯名誉权起诉该营销公司。案件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该营销公司构成侵权,须承担相应责任。
2024 年 8 月,一家营销公司在其运营的公众号发文,指责某科技公司自动驾驶产品“端掉 200 万人饭碗”“不留生存希望”“缺少良心和道德”。文图同步至十余个网络平台,引发关注。

被提及的科技公司以内容失实、侵害名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文章并非探讨技术影响,而是直指该公司业务。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法官朱晓瑾:某营销公司在没有任何行业报告、权威数据的基础上,直接臆测某科技公司研发的无人驾驶技术产品,“会直接干掉 1 亿底层司机”“端掉 200 万弱势群体饭碗”,这种夸张具有煽动民众恐慌情绪的措辞,我们认为是不够客观、公允的,是超出合理表达界限的。
IT之家从报道获悉,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判决该营销公司在公众号刊登声明道歉,并赔偿科技公司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