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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因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被查处。通报显示,刘星泰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仅两次短时调研并安排拍照“打卡”。他多次收受党政干部和私营企业主送的礼金、礼品,并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刘星泰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但因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积极退赃及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 **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作风突出**:刘星泰在推进海南省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中,表现出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他无视规定,仅在三年内两次顺道前往现场调研,每次停留不足半小时,并简单安排拍照“打卡”,未能真正深入了解和解决民生问题,反映出其工作作风的敷衍和不负责任。
💸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宴请**:刘星泰多次违规收受党政干部和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金、酒水、高档定制服装等礼品,并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均由对方支付。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了公正执行公务的原则,暴露其廉洁底线失守。
⚖️ **受贿数额巨大,判处死缓**:经法院审理查明,刘星泰利用其在多个重要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鉴于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然而,由于其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积极退赃以及检举他人重大犯罪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判处。
📈 **职业生涯与落马过程**:刘星泰曾先后在山东和海南担任重要职务,包括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日照市委书记,后跨省升任海南副省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直至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职业生涯长达数十年,最终因严重违纪违法于2024年5月落马,同年11月被“双开”,随后进入司法程序。
2025-09-23 20:18 上海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9月23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列第一的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通报介绍,2021年至2023年,刘星泰在牵头推进海南省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中,无视有关规定要求,3年内仅2次顺道前往现场调研,每次停留不足半小时,并安排拍照“打卡”。多次违规收受党政干部、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酒水、高档定制服装等礼品;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刘星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星泰出生于1963年1月,山东利津人,他曾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职,2015年开始担任山东日照市长,2016年出任日照市委书记。2018年1月,刘星泰跨省升任海南副省长,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及企业改革、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随后在2018年7月,刘星泰出任海南省委常委,同年8月起任海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刘星泰当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4年5月,刘星泰官宣落马。2024年11月,刘星泰被“双开”。经查,刘星泰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组织原则,作风专横霸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干部选任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5年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受贿案,对被告人刘星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被告人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星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刘星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刘星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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