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修订并发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和《汽车租赁服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新版公交服务规范强化了公交与地铁的融合发展、信息化技术应用以及定制化出行服务,并增加了新能源车辆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汽车租赁服务规范则新增了对网络平台的管理要求,强调信息核验和防止恶意竞争,并进一步完善了租赁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商业保险以及在车内提供详细的服务信息提示卡,以提升承租人的用车安全。
🚌 新版《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的更新,旨在更好地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重点在于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在服务要求上,新增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与城市轨道交通的两网融合发展,这预示着未来公共交通系统将更加一体化,方便乘客换乘。同时,对信息化技术应用的要求,将推动公交服务更加智能化、便捷化,例如通过APP提供实时车辆信息、在线支付等。定制化出行服务则满足了不同乘客的个性化需求。在运营安全方面,特别关注了新能源车辆的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并加强了与车载终端、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技术标准衔接,以确保新能源公交车的安全可靠运行。
🚗 新版《汽车租赁服务规范》的修订,着重于规范汽车租赁市场秩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针对日益增长的汽车租赁网络平台,新标准增加了对平台的核验责任,要求平台对入驻的租赁经营者和车辆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利用技术手段防范恶意低价竞争和虚假广告,从而净化市场环境。在安全保障方面,新标准鼓励租赁经营者建立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服务制度,并要求完善车辆的商业保险,主动发放安全告知书。特别的是,要求在租赁车辆内设置信息填写完整的服务信息提示卡,方便承租人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获取联系方式,这大大增强了用车的安全防范和保障力度。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城市客运行业国家标准体系的完善。近年来,已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公共汽电车场站、无障碍服务等重要标准,体现了国家对提升城市客运服务水平、改善公众出行体验的重视。未来,市场监管总局还将继续加大在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行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力度,为构建更安全、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出行环境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
IT之家 9 月 22 日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25)、《汽车租赁服务规范》(GB/T 29911—2025)国家标准,两项标准将于 11 月 1 日实施。
新版《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支撑落实《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在服务要求方面,增加了城市公共汽电车与城市轨道交通两网融合发展、信息化技术应用、定制化出行服务等相关要求。在运营安全方面,增加了新能源车辆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相关要求,强化与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终端、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衔接。
新版《汽车租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增加了对汽车租赁网络平台的相关要求,提出要对入驻的汽车租赁经营者、租赁车辆等相关信息进行核验把关,并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入驻经营者恶意低价竞争、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同时,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了租赁服务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建立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在线争议解决等制度,完善车辆相应商业保险并主动发放安全告知书,要求在租赁车辆内设置信息填写完整的服务信息提示卡,确保承租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第一时间获得准确联系方式,加大承租人用车安全防范和保障力度。
伴随着我国城市客运行业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动完善城市客运国家标准体系。近年来,已发布公共汽电车场站分类及等级划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无障碍服务、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服务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运行等标准研制力度,为提升城市客运服务水平、改善公众出行体验提供标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