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海底捞小便门”引发的诉讼迎来了一审判决。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埔法院判决,肇事者唐某、吴某及各自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赔礼道歉;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半年前,两名未成年人向火锅内小便,并得意洋洋地将视频发到网上,舆论哗然。外界在谴责两人无知妄作的同时,也对由此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深表担忧。海底捞在事发后曾一度“呼吁公众宽容对待肇事者”,但后来表示在补偿消费者之后将坚决追究肇事者责任。
此次事件中,海底捞付出了极大代价。海底捞向从事发当天到门店停业消毒时曾在涉事门店就餐的四千多单顾客全额退费,并额外赔偿10倍现金,总赔偿金额达两千多万元,其他显性与隐性的损失更难以估量。如果海底捞放弃向两名肇事者索赔,自行承担这些损失,也许不会伤筋动骨,但会发出一个错误的信号。
如果两名涉事者真的如海底捞最初呼吁的那样,被公众“宽容以待”,得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的话,那么他们不需要负上过罚相当的道歉与赔偿责任,却可能因为巨大的流量而获得收益。这就势必形成负向激励,让更多胆大妄为者为了流量继续出格,承担代价的则是社会大众。
所以,海底捞最终决定向肇事者及其家长索赔,不仅仅是维护自身的利益,更是为维护公序良俗设立样板。而法院支持了海底捞的部分诉求,判处220万元的高额赔偿,让两名未成年肇事者和他们的家庭付出代价,也是对其他潜在“熊孩子”的有力震慑。
不过,细审这些赔款的组成,其实只是此事给海底捞带来的损失的一小部分。仅向顾客的10倍赔偿,海底捞就付出了两千多万元的真金白银。但法院仅判决肇事者承担海底捞向消费者退费的那部分损失。而此事对海底捞商誉带来的损失,可能更难以估量,但赔偿却不高。这可以说是中国民事诉讼中的一个普遍情况了,更重视“填平”侵权所带来的实际硬损失,而对精神损害、名誉侵权的赔偿,少之又少。
尽管如此,这次判决还是值得称道。法院没有以肇事者未成年为由对其减轻处罚,轻轻放过,而是实打实判赔220万元。毕竟,220万元,平均每家承担110万元,对普通中国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足以对众多潜在的“熊孩子”带来威慑。
此案判决也再次对外界宣告,未成年人保护,并不是保护未成年人作恶。长期以来,“小孩子不懂事,道个歉认个错就行了”的观念盛行,但这并非法治社会的应有观念。近年来,未成年人引发的侵权事件甚至是恶性事件层出不穷。本案足以告诫外界,未成年人的管教责任不能推给社会,家长有义务对其进行规训与管束。
最后,本案也揭示了短视频平台上畸形的流量带来的危害。在2023年1月日本的“回转寿司店”事件中,同样是17岁的男孩在知名回转寿司店“寿司郎”恶作剧,他在公用酱油瓶与空水瓶上舔口水,还将口水涂在旋转中的寿司上,视频点击量超4000万次。此事引发外界恐慌,多家寿司店客流量腰斩,母公司市值蒸发170亿日元。寿司郎起诉要求67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得到日本网民普遍支持。
流量是因也是果。这起事件再次显示,“未成年人社媒恶作剧”的“病毒式流量”理应得到有效遏制与威慑,如此方能维护商家利益,保证公共利益不至受损。法院判决既是惩罚肇事者也是威慑后来者,告诫家长要管束规训好“熊孩子”。未成年人保护,不能变成全社会为未成年人作恶埋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