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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发布初裁公告,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此举是应国内产业申请,经过公开透明的调查程序,初步认定欧盟相关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初步裁定显示,不同欧盟公司的税率有所区别,配合调查的企业适用不同税率,未配合调查的则适用较高税率。中方强调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并表示愿与欧方通过对话协商解决贸易摩擦,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下一步将继续依法公正调查,作出最终裁决。
📦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启动了反倾销调查,并已发布初裁公告,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此调查是依据国内产业的申请,旨在保护本土产业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调查过程遵循了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充分保障了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欧盟相关产品的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得到了初步认定。基于此,商务部决定采取以保证金形式为主的临时反倾销措施,以遏制潜在的损害。不同欧盟企业的税率被初步划定,其中西班牙里泰拉肉类公司为15.6%,丹麦皇冠公司为31.3%,荷兰维扬博克斯特公司为32.7%,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统一适用20.0%,未配合调查的公司则适用62.4%。
🤝 中方强调,一贯审慎克制地使用贸易救济措施,并对比了中欧在贸易救济方面的行动。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中方未对欧发起任何新调查,仅对少数案件作出终裁。而同期欧盟对我发起多起调查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中方重申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并表示愿与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调查将继续依法公正进行,以作出最终裁决。
人民财讯9月5日电,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答记者问。问:我们注意到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可以详细介绍一下吗?答:应国内产业申请,2024年6月17日,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6月10日,商务部发布延期公告,将该案调查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16日。立案后,调查机关通过发放问卷、听取评论意见、走访相关国内企业及对欧盟企业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了调查。调查程序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利害关系方权利。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欧盟相关产品的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据此,调查机关于2025年9月5日发布初裁公告,决定以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基于公司提交的答卷信息,我们初步裁定被抽样公司的税率分别为,西班牙里泰拉肉类公司15.6%、丹麦皇冠公司31.3%、荷兰维扬博克斯特公司32.7%,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将统一适用20.0%的税率,未配合调查的其他欧盟公司将适用62.4%的税率。我想强调的是,中方一贯审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2025年以来,中方未对欧发起任何新调查,仅对白兰地、共聚聚甲醛2起反倾销案件作出终裁。其中,在白兰地案中,调查机关充分考虑欧盟企业诉求,以达成价格承诺协议方式结案。而同期欧盟对我发起6起反倾销原审调查,对我16起案件作出初裁并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对12起案件作出终裁并正式征税。中方始终反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愿与欧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共同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根据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