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近期对山西、湖南、云南、青海四省的内河客渡运进行了暗访检查,共覆盖69个点位。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如智能监控系统安装使用不规范、救生设备状况不佳、船舶配员不符合安全要求等。多地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船舶法定证书有效期、实际配员等关键信息掌握不清。具体问题包括山西河津市龙门码头有限公司、云南昆明坤翔水运有限公司部分船舶配员不足最低安全标准,湖南岳阳南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船舶未持有有效检验证书,以及青海海东市青海兴旺航运开发有限公司部分驾驶员未按规定持有特殊培训合格证,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内河客渡船的航行安全。
🚢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足:** 交通运输部暗访发现,多地内河客渡运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例如,智能监控系统安装与使用不规范,对船舶安全运行的监管存在漏洞。这表明企业未能有效建立和执行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导致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
⚓️ **船舶适航性与配员问题突出:** 检查揭示了部分船舶不达适航要求,主要体现在船舶法定证书有效期、船舶实际配员等方面。例如,山西河津市龙门码头有限公司和云南昆明坤翔水运有限公司的部分船舶存在配员不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情况,这直接威胁到船舶在紧急情况下的操作能力和人员安全。
📋 **关键人员资质与证书管理缺失:** 部分企业对关键人员的资质管理存在疏漏。具体表现为,青海海东市青海兴旺航运开发有限公司的多名驾驶员未按规定持有特殊培训合格证。这不仅违反了相关安全法规,也反映出企业在人员培训和资质审核方面的管理不严谨,可能导致关键岗位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应对能力。
🛄 **证件过期与管理混乱:** 湖南岳阳南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多艘船舶未能持有有效的检验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是确保船舶技术状况符合安全标准的重要依据,证书过期意味着船舶的安全性能可能已下降,存在未知的风险。这反映出企业在证件管理和定期维护方面的疏忽,对乘客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

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派出暗访组分赴山西、湖南、云南、青海4个省份,继续对内河客渡运开展暗访,共涉及船舶、码头、企业等在内的69个点位,重点对智能监控系统安装与使用、救生设备状况、船舶配员以及其他影响内河客渡船航行安全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明显短板,船舶达不到适航要求等问题。暗访组发现多地客渡运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对所属船舶的法定证书有效期、船舶实际配员等重要信息不了解、不掌握。山西省河津市龙门码头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坤翔水运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船舶存在配员不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情况。湖南岳阳南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多艘船舶未持有有效的检验证书。青海省海东市青海兴旺航运开发有限公司多名驾驶员未按规定持有特殊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