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guoji1.html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以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意见强调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并从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和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两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分类分级推进,优先实施有收益项目,并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融资。对于已运营项目,则强调依法履约、加强监管、降低成本,并鼓励各方沟通协商优化项目要素,实现共同降低运营成本和提高服务效率。此外,意见还提出强化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多种资金支持PPP项目建设和运营。
✅ **分类分级推进在建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PPP存量在建项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优先保障具有一定收益且接近完工的项目,确保其顺利建成并投入运营。对于进展缓慢的项目,则提出研究压缩规模、优化标准等措施以降低建设成本,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积极支持在建项目融资。
✅ **保障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对于已运营的PPP项目,指导意见强调政府需依法依约履行支出责任,并将其纳入预算管理。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和政府方进行平等沟通,共同协商优化项目实施内容、合作期限、融资利率等关键要素,以降低项目运营成本,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确保项目持续稳健运营。
✅ **强化政策支持力度**:为了更好地支持PPP存量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指导意见提出地方政府可以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部分。此外,地方政府还应合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自有资金,为PPP项目的建设成本及运营补贴提供支持。
✅ **坚持降本增效与提升服务**:整个指导意见的核心在于“降本增效”,通过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优化资源配置,最终目的是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这要求各方在合作过程中,注重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实现互利共赢,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
人民财讯8月20日电,记者2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提出,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降本增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在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分级推进实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地方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持续保障项目建成完工。对接近完工的项目,要抓紧推进建设、及时验收决算、及早投入运营。对推进缓慢的项目,要进一步论证建设内容,研究压缩实施规模、优化建设标准、调整配套建设内容等,减少不必要建设成本。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客观评估,依法合规积极支持在建项目融资。在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方面,指导意见强调,依法履约按效付费,加强项目运营监管,推动实现降本增效,规范做好项目移交。地方政府对已运营项目要按合同依法履约,将政府支出责任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政府方平等沟通、互惠让利,科学优化PPP存量项目实施内容、合作期限、融资利率、收益指标等要素,共同降低项目运营成本,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实现持续稳健运营。指导意见提出,强化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地方政府要统筹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自有资金,合理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补贴。(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