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载着你驶向你的住处,或是图书馆。你坐在副驾,我单手扶着方向盘,右手轻抚着你的腿。那一刻,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清晰地将我包裹,带来奇异的平静。我仿佛坠入一个玄妙的境界——视野骤然变得鹰隼般锐利,能洞穿远方最细微的痕迹;双耳却像蒙上了雾霭,周遭声响模糊褪去;唯有嗅觉异常敏锐,如同开启了精密的筛选,只容你发间洗发水与衣衫上洗衣液交融的独特气息萦绕。掌心的触感更是被无限放大,如同最敏感的生物传感器,无比清晰地捕捉着你肌肤传递来的温凉与细腻光滑。你总嗔我是色狼,是混蛋。是,我贪恋你的一切,贪恋这让我神魂颠倒的“色”。就在这指尖的温度里,在这被无限放大的感官洪流中,一个奢侈的字眼猝不及防地撞入心间——爱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