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领域的两起偷骗税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披露此类案件。其中,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扩大研发人员范围,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被追缴税费、罚款共计571.9万元。另一案件涉及一个犯罪团伙,通过虚构出口业务,将不可退税的“铅酸蓄电池”冒充“锂电池”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9亿元,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
💡 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虚报研发人员工资,违规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费优惠。该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将非研发人员的工资费用共计668.22万元计入研发支出进行申报,从而少缴了税款。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追缴税费、罚款共计571.9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了一起涉及“新三样”领域的犯罪团伙骗税案件。该团伙操控11家企业,从上游获取虚开的“铅酸蓄电池”发票,并通过虚构生产加工过程,将此冒充为可退税的“锂电池”出口,从而骗取了高达1.49亿元的国家出口退税款。案件已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主犯林嘉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其他18名同案犯也分别获刑。
📈 这两起案件的公布,标志着税务部门首次披露“新三样”领域的偷骗税违法行为,显示了国家对新兴产业领域税收监管的加强。通过严厉打击骗税行为,旨在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并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起到警示作用。
🔍 案件揭示了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例如在研发费用申报中扩大范围,以及利用虚开发票和虚构交易进行骗税。这提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税务部门公布“新三样”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财联社8月18日电,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消息,国家税务总局18日对外发布“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领域2起偷骗税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披露该领域的违法案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骗享税费优惠案件。经查,2021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扩大研发人员范围,将非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费用668.22万元纳入研发支出进行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依法作出追缴税费、罚款共计571.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加收滞纳金。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新三样”领域犯罪团伙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19年至2022年,林嘉阳为首的骗税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操控深圳市道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从上游虚开团伙控制的新能源公司取得品名为“铅酸蓄电池”的虚开发票后,虚构生产加工假象,将不能退税的“铅酸蓄电池”,以可退税的“锂电池”名义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9亿元。2023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49亿元,并处1倍罚款。2025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林嘉阳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其他18名涉案人员因犯出口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