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他的钱:
他买房,我给了10万,这十万,是我向同事借的,因为当时我的理财都没到期。昨天我又给了他35万,让他提前还房贷。所以我总共给了他45万。房贷从180万降低到145万,这下他的公积金基本cover月还款了。房子也写我名了,我咨询过律师,未来有纠纷,那就是按照出资贡献分割。我在此承诺,如我俩分手,自愿放弃这十万,并配合他完成过户。
他给我的钱:
他前几天给了我十万,让我还同事。又给了我十万,这个我不方便说。他又给我买过十万家具,所以他总共给我30万。
45-30=15,对吧?
其他的,他送礼物,给我交驾校学费,平时吃喝玩乐,就不算了。毕竟我6月份上交了五千生活费,七月份上交了八千生活费,平时出去消费,我也支付过(虽然少得可以忽略不计了)。
昨天发7月份工资,税后1.9万多,给他上交了两千。因为现在主要是我妈做饭,很少再吃他的食物了,两千算是交往期间出去玩,我付的经费吧。
抛出感情不谈,就客观分析这个经济账,大家觉得正常吗?
然后,他最近在看车。大连现在发购车券,他说买了先放着,等我有驾照了再开。我已经告诉他,落地超过10万的车,我不会要的。
基本就是以上情况了。卧槽,捋到这,我发现我跟他之间的金钱往来好大啊!我从未设想过,有一天,我会跟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有这么大的经济牵涉!请问我是舔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