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了系统化的司法保障。该《意见》共提出13条具体规定,涵盖争议处置、减排激励、评估监督及担保创新等多个方面,旨在降低质押融资过程中的争议风险。文件明确碳排放配额是合法质押标的,通过省级交易平台登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并采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的双登记模式,利用交易平台实时冻结功能防范资产转移风险。此外,《意见》强调加强司法服务与保障,依法维护质押合同效力,从严认定合同无效情况,并建立了“诉前协商优先,司法诉讼托底”的维权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权利实现途径。
💰 广东出台全国首部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系统化司法保障文件,标志着在绿色金融领域迈出重要一步。该《意见》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为碳排放配额作为质押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系统性的司法保障。
⚖️ 文件明确了碳排放配额的合法质押标的地位,并通过省级交易平台登记即可产生法律效力,有效解决了过去在质押融资中可能存在的法律模糊地带。这大大降低了融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为企业利用碳排放配额进行融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 为防范资产转移风险,该《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了“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的双登记模式。通过省级交易平台的实时冻结功能,可以有效防止已抵押的碳排放配额被转移,确保了质押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为保障出质人和出质权人的合法权益,《意见》强调加强司法服务与保障,依法最大限度维护碳排放配额质押合同的效力,并从严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时,建立了“诉前协商优先,司法诉讼托底”的维权机制,鼓励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并在协商不成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诉讼途径。
🌱 该文件的出台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的司法保障,能够有效激励企业参与减排,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广东出台全国首部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系统化司法保障文件】财联社8月13日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碳排放配额担保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的司法保障。此次出台的《意见》从争议处置、减排激励、评估监督到担保创新等多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规定。《意见》为降低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争议风险,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在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后,就产生法律效力。为堵住质押漏洞,《意见》明确“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通过交易平台实时冻结功能防止资产转移风险。《意见》还明确要加强司法服务与保障,依法最大限度维护碳排放配额质押合同效力,从严认定合同无效情形,规定了“诉前协商优先,司法诉讼托底”的维权机制,协商不成的,法院将依法支持当事人通过诉讼实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