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财经头条 08月12日
两部门发布公告 明确202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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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对2025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的进口关税配额进行再分配。持有配额但未能充分使用的最终用户需在规定日期前交还未使用的配额,否则将影响下一年度的配额分配。同时,已用完配额且符合条件的新用户也可申请再分配。此举旨在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关税配额得到有效利用,促进相关农产品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 **关税配额交还与再分配机制**:持有2025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若当年未签订进口合同或合同无法执行,需在9月15日前将未完成部分交还给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未按时交还且未充分使用配额的用户,将在下一年度的配额分配中被按比例扣减。

🚀 **再分配申请条件与流程**:已用完2025年进口关税配额且符合相关细则的最终用户,以及年初未获得配额但符合条件的新用户,可提出再分配申请。申请需在9月1日至15日期间,通过指定系统或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 **再分配执行时间表**: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需于9月18日前由地方主管部门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报商务部。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则需在9月18日前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以书面形式转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先来先领”原则于9月30日前完成再分配。

⚖️ **配额分配责任主体**: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及各地方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则由商务部及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政策依据与有效期**:此次再分配政策依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分配细则执行,再分配关税配额的有效期等事项也遵照相关规定。


财联社8月12日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2日发布《202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2025年第2号》。

其中提到,持有2025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获得本公告第一条所列商品2025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5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202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2025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 告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 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2021年第2号修改)和《202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202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4年第4号)、《2025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41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2025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小麦、玉米、大米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棉花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交还,食糖通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交还。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交还的配额进行再分配。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

二、获得本公告第一条所列商品2025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在8月底前已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相关分配细则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获得2025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三、申请企业需在9月1日—15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

四、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申请企业于9月1日—15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粮食、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线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于9月18日前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抄报商务部。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于9月1日—15日接收企业申请材料(申请表见附件),并将再分配申请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传至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9月18日前将汇总后的再分配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转报商务部。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用户交还的配额按照先来先领方式进行再分配,9月30日前将关税配额再分配量分配到最终用户。

六、再分配关税配额的有效期等其他事项按照《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分配细则执行。

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再分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由商务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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