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扑-热帖 08月12日
赵露思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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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探讨了网红行业中的不平等合同问题,以ZLS事件为例,指出新人网红往往被迫接受高额违约金,成功后又面临巨大压力,导致行业陷入恶性循环。作者认为,这种状况使得行业只能剩下两种人:忍气吞声的受害者和冷酷压迫的资本家,呼吁关注契约精神和法律公正。

📚 高额违约金成为入行门槛:文章指出,ZLS等网红在未成名时被迫接受高额违约金合同,公司利用其弱势地位进行低廉签约,这种不平等现象成为行业普遍问题。

🏢 公司与网红的互相成就与背叛:作者分析ZLS爆火一度拯救公司,但公司并未给予对等回报,反而将资源转向其他新人,最终导致解约纠纷,揭示资本逐利的本质。

🌐 网络暴力与真相的迷雾:文章强调网络舆论的不可靠性,ZLS是否抑郁、解约原因等均不得而知,呼吁保持理性,避免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 契约精神与法律公正的缺失:作者指出,中国法律对天价违约金并不认可,实际赔偿远低于合同约定,但网红往往陷入双输的困境,反映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不足。

首先声明 本人对此事件并不站边 首先互联网事件普通网友大家都是看官 之前返转的热门事件也不在少数 各位不用代入太深 当个乐子看就好 对我一个大学生而言 分享一下我自己的小观点

我认为zls此次事件最关键的,是新人必须接受霸王条款才能入行,成功后又要被天价违约金压死,那么这个行业以后只会留下两种人,一种是忍气吞声的受害者和冷血压迫的资本家。首先,zls从一个素人到大流量的明星 若想入行,她必须接受这些所谓“4亿”的违约金,公司在其是素人的时候可以以低廉的价格签下,但倘若没有公司,zls根本没有入行的机会,哪怕是这些压迫,仿佛也成为zls成功路上首要的帮助,在这个层面上zls甚至要谢谢公司,其次说一下契约精神,中国法律对这些天价违约金其实是不认的,最后打官司的赔偿金也远不到这个价格,只是这确实是一个双输的选择

刚才说只会剩下两种人,那zls现在做的就是在开辟第三条路,这几天我也查阅了些资料,zls当年的爆火算是拯救了快要破产的公司,一度公司营收8成都来自zls而公司始终没有第二个红人(并非不捧,公司曾经大力宣发过自制剧缺冷落了zls当时的剧)按理说zls其实也算是跟公司互相成就了 可行美好的过程没有美好的过程结果了

至于网上怀疑的zls究竟有没有抑郁症,她到底是不是为了不想分钱才解约,其实这些都不得而知了,至少目前是这样,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是被半雪藏,公司的资源大多拿来帮助其他新人,没有官方的介入,咱们网友就很难介入去判断,如果她真的是抑郁症,我也希望她不要因为网络暴力成为下一个雪梨,如果她伪造了这一切换去的是为了解约,也会有法院公正的判罚 总之让子弹再飞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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