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将继续修改2025年4月2日第14257号行政令中规定的对中国商品(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品)加征从价关税的实施,自2025年8月12日起再次暂停实施24%的关税90天,同时保留按该行政令规定对这些商品加征的剩余10%的关税。二、中国将继续(一)修改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的实施,自2025年8月12日起再次暂停实施24%的关税90天,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的剩余10%的关税;并(二)根据日内瓦联合声明的商定,采取或者维持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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