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新规,旨在加强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的旧设备折旧处置管理,推动新旧设备高效、稳定运行。新规围绕规范旧设备处置、加强新设备管理、强化档案管理以及形成监督合力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调遵循真实规范、安全环保、资源循环、全程可溯的原则处理旧设备,并要求建立健全新旧设备台账。此举旨在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设备更新改造过程的合规性、可追溯性,促进项目建设的绿色、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 规范旧设备处置:要求项目单位在处置旧设备时,必须遵循“真实规范、安全环保、资源循环、全程可溯”的原则,并建立详细的旧设备台账,确保处理过程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 加强新设备管理:项目单位需在采购、安装和运行新设备的全过程中,同步留存完整资料,并建立新设备台账,以保障新设备的有效管理和高效运行。
🗄️ 强化档案管理:明确要求项目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和档案资料的留存,从而实现设备更新改造全过程的可追溯和可核查。
🤝 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各级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审核督促和通报督导,层层推动各项要求的落实,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内蒙古出台新规加强旧设备折旧处置管理】财联社8月9日电,为进一步规范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建设,推动旧设备绿色、安全、合规处置与新设备高效、持续、稳定运行,切实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旧设备折旧处置管理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旧设备处置、管理与新设备更新、改造,提出4个方面要求。一是规范旧设备处置。项目单位应遵循“真实规范、安全环保、资源循环、全程可溯”的原则,对旧设备进行处理处置,并建立旧设备台账。二是加强新设备管理。项目单位在新设备采购、安装、运行过程中,应同步留存完整资料,并建立新设备台账。三是强化档案管理。项目单位须指派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并做好档案资料的留存,确保设备更新改造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四是形成监督合力。各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审核督促、通报督导等方式逐级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