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日,当时是大学生,因为纠纷,被一个人和他的伙伴打了,打了我一拳,然后被按倒在地上,随后因为我要报警,把我手机抢过去摔了(诺基亚E66),后来我去医院看被打的地方,大夫说没事,后来脸上青紫了一两个月,当时被打之后报了警,当时立了案!对方找校外好几个纹身噶人士威胁,当时在当地上学,人生地不熟,随后不了了之。
如今突然想到这个事情,后联系当地12345,找出当时的派出所,派出所说时间比较久了,也没有啥证据,应该就是罚款,派出所又找到了打我的那个人,刚开始要调解,我要2.5万,对方不给。我要走流程,派出所又找到当时给我报警的两个同学取证,我同学都身处异地,其中一个是公务员,也劝我,让对方不舒服一下,自己弥补一下,也算可以。最后经过调解,最后同意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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