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优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修订的《办法》共43条,新增8条,删除4条,修改13条,重点在于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优化投诉举报管辖规定(如明确电商平台责任)、提高处理效能,并统一各类渠道处理流程,以期更有效地回应和解决消费者诉求。
⭐ 优化管辖规定,增强处理灵活性: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在电商平台未公示经营者真实信息时,实际经营地监管部门可将投诉移交至平台住所地监管部门处理,同时删除了具体的举报管辖权和争议解决条款,以更好地与行政处罚程序衔接,提升了投诉处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 提升处理效能,统一处理流程:新《办法》旨在提高投诉举报的处理效率,明确了判断生活消费需要的情形,并统一了各类举报渠道的处理流程,确保消费者的问题能够得到更及时、规范的响应和解决。
⭐ 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此次修订充分落实和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消费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 适应监管新形势:针对当前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办法》的修订体现了监管部门积极适应变化,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决心,致力于构建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人民财讯8月6日电,为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助力优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组织修订规章《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43条,此次修订新增了8个条款,删除了4个条款,并对13个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有几方面内容:落实和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优化投诉举报管辖规定。新增规定电商平台未公示平台内经营者真实经营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投诉移交平台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删除具体的举报管辖权和管辖权争议解决,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更好衔接。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能。明确生活消费需要的判断情形。统一各类渠道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