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将在2025年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重点关注采购人设置不合理条件歧视本地企业或特定供应商、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以及供应商恶意串通围标等行为。同时,还将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政策落实、合同签订、转包分包及合同款项支付等关键环节,旨在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 **采购人歧视性待遇受重点关注**:整治工作将严查采购人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化待遇,或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以确保公平竞争。
💰 **代理机构收费与保证金退还规范化**:针对代理机构,整治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以及是否按规定及时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
📄 **供应商诚信与合规性审查加强**:整治将严厉打击供应商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以谋取中标的行为,维护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防范恶意串通与围标行为**:将重点整治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或从统一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以及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 **合同履行与政策落实监督**:除上述四类重点行为外,还将结合上海实际,对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等关键监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上海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财联社8月6日电,上海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统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同时,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对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等重点监管事项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