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旨在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通知要求网站平台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的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的账号进行分类核查。对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将根据其具体职业类型,如医师(中西医)、护士、药学技术人员等,核查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等材料。对于医学院校和医药研发机构人员,则需核查在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医疗领域从业人员,也将根据账号信息进行相应的资质审核,以确保医疗科普内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 **加强资质认证,分类核查是关键**:国家网信办要求网站平台对医疗“自媒体”账号进行更严格的资质认证。认证工作将根据账号主体的不同类型,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人员等,进行分类核查,确保信息来源的专业性。
👩⚕️ **细化从业人员分类与证件核查**:针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通知明确了医师(含中西医)、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科研人员等多种职业类型,并要求核查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药学)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详细在职证明,以验证其专业身份。
🎓 **规范院校及研发机构人员审核**:对于来自医学院校和医药研发机构的人员,平台需核查其所在学校学院出具的在职证明、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材料,以确认其在相关机构的从业或学习身份。
📑 **其他领域人员的资质补充**:对于不属于上述明确分类的其他医疗领域从业人员,将结合其账号名称、简介等信息,进行相应的医疗资质证明材料的核查,以确保所有医疗科普内容的发布者都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 **目的在于规范与专业化**:整个通知的核心目的是为了规范“自媒体”的医疗科普行为,提升医疗科普信息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从而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避免不实或误导性信息的传播。
【国家网信办: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财联社8月1日电,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其中提到,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账号,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划分医师(中西医)、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科研人员等类型,分类核查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药学)等资质证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具体到科室)等材料。对医学院校、医药研发机构人员,核查学校学院出具的在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材料。其他医疗领域从业人员,结合账号名称、简介等情况,核查相应医疗资质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