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07月08日
全国首个直播带货合同示范文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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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全国首个《北京市网络直播带货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规范直播带货平台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合作。该示范文本明确了双方的权责,重点关注了持照经营、信息公示、账号变更、知识产权归属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键问题。通过合同形式引导直播间运营者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并促进直播带货行业的健康发展。快手等平台表示将积极采用该文本,以提升平台生态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明确持照经营:合同引导直播间运营者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以规范管理、纳税和纠纷解决,促进健康发展。

📢约定信息公示:直播间运营者需公示自身经营信息、商品实际销售者信息、人工智能应用标识等,以促进诚信经营。

🔄账号变更机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直播间运营者可申请变更直播账号注册人的实名认证主体信息,保障直播间的持续运营。

💡知识产权归属:直播带货过程中产出的音视频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直播间运营者所有,平台有权在平台内免费使用,保障双方权益。

🛡️消保责任明确:合同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明确平台和直播间运营者的相关责任,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IT之家 7 月 8 日消息,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北京市网络直播带货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该文本系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厘清双方权责,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近年来,网络直播迅速兴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物。目前,在直播间通过推荐、引导消费者购买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带货经营行为中,仍存在部分运营者主体资格认定不清、责任界定不明确;运营者的直播账号、直播内容知识产权归属模糊等问题,且没有相应的规定予以规范,给监管部门的管理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带来诸多挑战。

为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通过制定直播平台和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来规范和引导直播带货行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文本明确提出,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还应在其直播间醒目位置持续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如其直播间使用人工智能合成内容进行直播带货,同样应当在其直播间以显著方式进行标识。IT之家附文本主要内容如下:

针对该示范文本的发布,快手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出台的这份示范文本,为平台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清晰、规范的指引框架。特别是关于持照经营、知识产权归属、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划分等关键条款,有效解决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有助于降低合作摩擦,提升平台生态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快手将积极研究并在相关合作中参照使用该文本,持续完善平台规则与服务协议,推动与优质直播间运营者建立更健康、可持续的合作关系。”

IT之家附文本下载地址:

https://scjgj.beijing.gov.cn/bsfw/bmfw/sfwbbm/scjyl/202506/t20250630_4134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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