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最新出台17条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重点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措施包括对2024年新设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给予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并对园内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同时,2025年将单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基础指标,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所在县域发展。此外,还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台企提供海域使用租金和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财政补助。
💰福建省将对2024年新设立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按照既有政策,每年提供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助力其发展。
🌱为进一步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福建省计划在2025年单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基础指标,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其所在县域的发展。
🌊福建省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对台资占比30%以上且实缴到资的台企,由属地县级财政每年补助50%应缴海域使用租金,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为降低台风对水产养殖的影响,福建省对购买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台企,由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各补助20%保费,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福建: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 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财联社2月27日电,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福建省日前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个方面17条。其中,在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方面,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按既有台湾农民创业园政策,对2024年新设的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给予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园内台资农业企业实施贷款贴息补助,2025年单列500亩新增建设用地基础指标,用于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及所在县域发展。支持台胞参与宁德海洋渔业养殖合作。对在宁德市从事海上养殖、台资占比在30%以上(含30%)并实缴到资的台企由属地县级财政每年补助50%应缴海域使用租金,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购买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的,由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各补助20%保费,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